一、项目编号:331100263010010000007-浙大采招E2026110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十五五”碳达峰碳中和路径项目研究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997000(元) |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省价格研究所) | 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3号 | 87.0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丽水市“十五五”碳达峰碳中和路径项目研究咨询服务 | 丽水市“十五五”碳达峰碳中和路径项目研究咨询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鸿儒(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徐锦妃,虞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标项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的75%计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216.2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鸿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70359
质疑联系人:蔡秦
质疑联系方式:13106288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丽君、曹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72379
质疑联系人:冯炜贺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5335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
联 系 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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