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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润州检察借力“碳汇池”探索生态保护新思路

发布时间:2023-06-12 16:55:16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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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前后后接受了4次法治教育,明白了自己为一己私利非法采砂行为,破坏了长江河床结构,真的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对被告人丁某依法提起公诉,判罚其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0余万元。 

在办理丁某非法采砂案时,办案组检察官们通过院内跨部门协作,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作出新探索,在增殖放流等措施基础上,首次对环境修复引入碳汇补偿机制。近年来,镇江市积极建设山水花园名城、创新创业福地,镇江检察为此创新工作方式,探索生态保护解题新思路。

探索碳汇补偿与刑事司法办案衔接。今年以来,润州检察院紧扣“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思考构建“案件办理—碳汇补偿—基地建设—碳汇林培育—碳汇交易(核证减排量交易)”生态修复新路径。经过近半年的论证准备,该院以个案办理为切入,针对润州区域特点,创新引导涉案人员自愿对破坏生态系统罪行,通过补种林木等固碳调节服务功能担责补偿,并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内容。 

探索碳汇补偿与公益诉讼衔接。围绕“构建系统化司法固碳运行机制”目标,润州检察针对因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损害问题,摸索将碳汇补偿机制引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拓展生态环境损害新的救济模式。在今年办理的11件涉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中,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教育引导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功能损害赔偿金170余万元,积极参与碳汇补偿机制建设。 

探索碳汇补偿与综合治理衔接。为树牢“办案”与“治理”并重理念,润州检察对办案中发现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问题,通过制发检察提醒函、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堵漏建制。依托创新设立的“山林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自然资源规划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属地街道联动,开展南山国家森林公园、韦岗高骊山专项检察监督2轮,出动无人机巡航监测20多次,发现线索70条,及时航拍摄像抓取证据20多份。 

下一步,润州区检察院将主动引进外智、借助外力,结合司法办案实务与高校交流互动,围绕“司法固碳机制与效能建设”开展理论研学,逐步探索创建“碳汇池”司法固碳平台、司法固碳基地建设,提升一体化碳汇案件办理成效。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