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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6 11:51:52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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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现将《绵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3522

绵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有关工作安排,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四川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川府发〔202220号),结合绵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美丽绵阳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0.9871万吨、0.0545万吨、0.23万吨、0.114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全面推进煤电、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引导企业实施原料、燃料清洁替代,提高可再生能源资源应用比例。组织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积极开展能效、水效和污染物排放领跑者行动,积极创建省级能效、水效标杆企业,提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水平。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推动建设PUE值不超过1.2绿色数据中心。十四五时期,完成省下达的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下降目标。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坚持特色化、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导向,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支撑产业集群化发展。以省级以上各类园区为重点,持续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储能等设施进行绿色化改造,推进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鼓励探索绿岛环境治理模式,促进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培育绿色低碳园区。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与监管,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能力,力争创建一批无废集团”“无废工厂。开展产业园区绿色发展示范工作。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显著提升,推动建设12个国省级节能环保示范园区。

(三)城镇绿色节能提升工程

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职住平衡,推动城市多中心、组团式发展;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绵阳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进先进绿色低碳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逐步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推进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引导实施建筑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园区制冷改造和冷链物流绿色改造等重点示范工程,开展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基本完成无废城市建设目标。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开展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客货运输结构,推进绿色货运、多式联运等运输方式,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重点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加快运输绿色转型,大力发展公铁空等多式联运。优化车辆排放结构,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动淘汰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大力发展智能交通,以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和物流服务平台为载体,推进先进信息技术深度赋能交通运输。推动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农村绿色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灶具。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坚持以水定产,调整优化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结构和布局。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85%,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50%,保持农药使用总量持续下降势头,基本实现农药科学、安全、高效、绿色化。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大力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接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中央空调、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动公共机构特别是集中办公区、重点用能单位运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常态化开展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成效评估。推行能耗定额管理,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升级,加快纳入全省一张网。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有序开展碳核查、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审计。探索近零碳管理新模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持续提高新能源利用率。积极参与国省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带头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为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到2025年,全市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超过30%,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6%、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80%的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持续推进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攻坚行动,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力度和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三大专项污染整治行动,组织实施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项目、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水域生态修复以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实施涪江、梓江、安昌江等重点流域水质巩固提升项目。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持续加强面源污染等扬尘管控,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2%,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32.9μg/m3,涪江等流域水质稳定达到类。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持续做好控煤工作,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国能江油发电厂2×330MW燃煤发电机组停止并网运行。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推动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以工业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大力推广园区集中供热,稳妥有序推进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及建材行业煤炭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45%左右。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推进全过程污染物治理。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产业集群整合升级,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修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强化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贮存、转移和运输、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控制,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对浮顶罐推广采用全接液浮盘和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实施单独收集处理。加强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有效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推进LDAR数字化管理。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细化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措施,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重点实施土壤安全保障项目、固体废物综合整治项目、重金属减排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降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开展合流制改造,雨污混接串接点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到2025年,全市新改建排水管网370公里,新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28.72万吨/日。全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

四、健全政策机制

(一)优化能耗双控制度

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科学分解下达各地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根据各地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确定能源消费总量预期性目标,对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县(市、区)、园区,其能源消费总量免予考核。各地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国家能耗单列的重大项目和原料用能,不纳入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各地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各地单位工业增加值、工业园区单位面积、重点行业单位产品等污染排放强度监测评估,结合各地污染物排放强度、总量和生态环境质量,优化分解重点工程减排量,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结构优化调整。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将省上下达我市的总量减排十四五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地,列入各地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并实施考核。健全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加强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管理,强化监测、核查、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三)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根据国省有关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规定,开展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对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建立工作清单,明确处置意见,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对已建的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按照行业标准督促企业限期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效水平。严守两高项目审批准入关,严格履行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加强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严肃财经纪律,督促金融机构执行两高一低项目融资政策。

(四)落实相关法规标准

认真落实四川省节能减排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管理办法,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落实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

(五)完善财税金融政策

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推广和重点工程建设,建立稳定的市、县区两级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健全绿色金融体系,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创新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和能源高效利用领域的信贷资金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落实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挂钩要求。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六)完善市场化机制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动水泥、化工(合成氨)、造纸企业开展用能权交易,火电等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集聚。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和交易,探索建立碳排放追踪溯源机制。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绿证交易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

(七)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

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能源计量技术服务和能源计量审查。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企业接入端建设和应用,为节能形势分析、节能监察等提供支撑。加强全市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加快构建覆盖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源监测,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八)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

健全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完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加强县级、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重点用能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节能减排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

五、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上来,将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年度计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强化监督考核

开展十四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交有关部门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落实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三)开展全民行动

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将其纳入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促进绿色消费,推进绿色消费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发挥12369环保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作用,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现将《绵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3522

绵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有关工作安排,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四川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川府发〔202220号),结合绵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美丽绵阳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0.9871万吨、0.0545万吨、0.23万吨、0.114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全面推进煤电、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引导企业实施原料、燃料清洁替代,提高可再生能源资源应用比例。组织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积极开展能效、水效和污染物排放领跑者行动,积极创建省级能效、水效标杆企业,提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水平。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推动建设PUE值不超过1.2绿色数据中心。十四五时期,完成省下达的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下降目标。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坚持特色化、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导向,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支撑产业集群化发展。以省级以上各类园区为重点,持续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储能等设施进行绿色化改造,推进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鼓励探索绿岛环境治理模式,促进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培育绿色低碳园区。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与监管,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能力,力争创建一批无废集团”“无废工厂。开展产业园区绿色发展示范工作。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显著提升,推动建设12个国省级节能环保示范园区。

(三)城镇绿色节能提升工程

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职住平衡,推动城市多中心、组团式发展;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绵阳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进先进绿色低碳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逐步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推进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引导实施建筑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园区制冷改造和冷链物流绿色改造等重点示范工程,开展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基本完成无废城市建设目标。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开展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客货运输结构,推进绿色货运、多式联运等运输方式,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重点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加快运输绿色转型,大力发展公铁空等多式联运。优化车辆排放结构,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动淘汰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大力发展智能交通,以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和物流服务平台为载体,推进先进信息技术深度赋能交通运输。推动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农村绿色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灶具。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坚持以水定产,调整优化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结构和布局。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85%,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50%,保持农药使用总量持续下降势头,基本实现农药科学、安全、高效、绿色化。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大力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接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中央空调、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动公共机构特别是集中办公区、重点用能单位运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常态化开展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成效评估。推行能耗定额管理,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升级,加快纳入全省一张网。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有序开展碳核查、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审计。探索近零碳管理新模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持续提高新能源利用率。积极参与国省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带头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为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到2025年,全市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超过30%,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6%、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80%的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持续推进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攻坚行动,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力度和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三大专项污染整治行动,组织实施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项目、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水域生态修复以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实施涪江、梓江、安昌江等重点流域水质巩固提升项目。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持续加强面源污染等扬尘管控,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2%,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32.9μg/m3,涪江等流域水质稳定达到类。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持续做好控煤工作,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国能江油发电厂2×330MW燃煤发电机组停止并网运行。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推动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以工业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大力推广园区集中供热,稳妥有序推进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及建材行业煤炭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45%左右。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推进全过程污染物治理。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产业集群整合升级,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修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强化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贮存、转移和运输、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控制,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对浮顶罐推广采用全接液浮盘和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实施单独收集处理。加强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有效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推进LDAR数字化管理。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细化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措施,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重点实施土壤安全保障项目、固体废物综合整治项目、重金属减排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降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开展合流制改造,雨污混接串接点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到2025年,全市新改建排水管网370公里,新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28.72万吨/日。全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

四、健全政策机制

(一)优化能耗双控制度

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科学分解下达各地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根据各地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确定能源消费总量预期性目标,对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县(市、区)、园区,其能源消费总量免予考核。各地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国家能耗单列的重大项目和原料用能,不纳入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各地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各地单位工业增加值、工业园区单位面积、重点行业单位产品等污染排放强度监测评估,结合各地污染物排放强度、总量和生态环境质量,优化分解重点工程减排量,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结构优化调整。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将省上下达我市的总量减排十四五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地,列入各地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并实施考核。健全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加强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管理,强化监测、核查、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三)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根据国省有关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规定,开展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对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建立工作清单,明确处置意见,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对已建的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按照行业标准督促企业限期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效水平。严守两高项目审批准入关,严格履行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加强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严肃财经纪律,督促金融机构执行两高一低项目融资政策。

(四)落实相关法规标准

认真落实四川省节能减排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管理办法,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落实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

(五)完善财税金融政策

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推广和重点工程建设,建立稳定的市、县区两级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健全绿色金融体系,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创新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和能源高效利用领域的信贷资金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落实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挂钩要求。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六)完善市场化机制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动水泥、化工(合成氨)、造纸企业开展用能权交易,火电等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集聚。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和交易,探索建立碳排放追踪溯源机制。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绿证交易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

(七)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

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能源计量技术服务和能源计量审查。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企业接入端建设和应用,为节能形势分析、节能监察等提供支撑。加强全市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加快构建覆盖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源监测,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八)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

健全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完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加强县级、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重点用能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节能减排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

五、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上来,将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年度计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强化监督考核

开展十四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交有关部门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落实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三)开展全民行动

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将其纳入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促进绿色消费,推进绿色消费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发挥12369环保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作用,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