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履行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职责,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与适应气候变化协同增效,我局拟公开遴选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海口市红树林典型修复区修复成效及蓝碳价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红树林典型修复区修复成效及蓝碳价值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通过收集我市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历史资料、现场调查、调研走访等方式,考虑修复时间、规模及生态代表性,选取红树林典型修复区作为评估区域;
(二)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综合采用现场调查监测、资料分析、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红树林典型修复区生态修复成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红树林植被恢复、生境条件恢复、胁迫因素清除等;开展修复区碳汇能力评估及价值核算。
(三)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和蓝碳发展相关对策建议,编制海口市红树林典型修复区修复成效及蓝碳价值评估报告。
(四)完成时间。2025年10月31日前。
三、项目预算
(一)本项目经费预算为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二)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差旅费、交通费用等,超过此预算金额视为无效。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具有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或蓝碳调查研究等相适应的技术力量。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材料
(一)单位简介;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项目报价函;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承诺函;
(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七)本项目技术服务方案;
(八)服务质量承诺函;
(九)提供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或蓝碳调查研究等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
上述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申报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6日17:30前将纸质报名材料密封,邮寄或者现场送达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申报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第二办公区15号楼
联系人:管先生
电 话:36659103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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