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碳排放管理师官方网站!

全国咨询热线

01059490973

株洲市林业局办结全省首例 以购买 “湘林碳票” 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案件

发布时间:2025-07-08 14:13:18浏览次数: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林业局成功办结全省首例通过购买林业碳汇(“湘林碳票”)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案件,为生态修复探索创新路径。

案件核心事实

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行动中,株洲市林业局发现龙某在禁猎期、禁猎区非法猎捕14只“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山斑鸠、环颈雉)。经鉴定,其行为造成生态损害价值4200元。经磋商,龙某签署赔偿协议,自愿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购买42吨二氧化碳当量减排量的“湘林碳票”,替代传统经济赔偿,实现生态修复义务的履行。

创新机制突破

此案首次实践 “生态损害—碳汇修复—价值转化”全链条闭环

  1. 替代性修复:以碳汇认购取代现金赔偿,将资金定向用于生态建设;

  2. 制度支撑:依托2024年1月施行的《湘林碳票管理办法(试行)》,碳票作为林业碳汇价值凭证获得法律效力;

  3. 市场化路径: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实现碳汇资源流通。

省级战略意义

湖南省森林覆盖率53.15%,林业碳汇潜力巨大。当前,湖南正以“湘林碳票”体系为核心:

  • 推动森林“四库”(水库、钱库、粮库、碳库)联动发展;

  •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衔接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

  • 为统筹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提供“湖南方案”。

此案标志着湖南在生态损害赔偿与修复机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全国深化生态治理贡献创新实践。

来源: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