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株洲市林业局成功办结全省首例通过购买林业碳汇(“湘林碳票”)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案件,为生态修复探索创新路径。
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行动中,株洲市林业局发现龙某在禁猎期、禁猎区非法猎捕14只“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山斑鸠、环颈雉)。经鉴定,其行为造成生态损害价值4200元。经磋商,龙某签署赔偿协议,自愿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购买42吨二氧化碳当量减排量的“湘林碳票”,替代传统经济赔偿,实现生态修复义务的履行。
此案首次实践 “生态损害—碳汇修复—价值转化”全链条闭环:
替代性修复:以碳汇认购取代现金赔偿,将资金定向用于生态建设;
制度支撑:依托2024年1月施行的《湘林碳票管理办法(试行)》,碳票作为林业碳汇价值凭证获得法律效力;
市场化路径: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实现碳汇资源流通。
湖南省森林覆盖率53.15%,林业碳汇潜力巨大。当前,湖南正以“湘林碳票”体系为核心:
推动森林“四库”(水库、钱库、粮库、碳库)联动发展;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衔接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
为统筹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提供“湖南方案”。
此案标志着湖南在生态损害赔偿与修复机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全国深化生态治理贡献创新实践。
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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