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公告 2021 年第 21 号)的规定,交易机构实行异常交易监控制度。交易主体违反本规则或者交 易机构业务规则,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机构可以对该交 易主体采取以下临时措施:①限制资金或者交易产品的划转和交易;②限制相关 账户使用。上述措施涉及注册登记机构的,应当及时通知注册登记机构。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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