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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兆瓦及以上储能电站注意!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质量监督大纲意见

发布时间:2025-09-03 15:48:57浏览次数:
9 月 2 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通知,就《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大纲》适用于电力行业电源侧和电网侧功率 100 兆瓦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建设工程,其他规模及类型的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可参考执行。其内容涵盖通用与专用两部分监督检查。通用部分监督检查涉及首次、地基处理、主厂房(变电站)主要设备安装前、厂用电(变电站)受电前、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等通用性环节,按建设时序划分检查阶段。专用部分监督检查按工程类型,分为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和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工程监督检查,设置必检节点,针对满足特定条件的关键施工环节增设专项监督检查节点,如功率大于 400 兆瓦的电化学储能电站,需在电池预制舱吊装前增设专项检查 。


具体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国家能源局编制了《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chch@nea.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45。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征求意见稿).doc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