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数据质量是环境管理的“生命线”。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制定《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质量弄虚作假有奖举报实施方案》,严把碳排放数据质量关口,鼓励群众参与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工作。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实名举报人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
我国碳市场自去年7月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整体运行平稳,目前正处于重要的发展培育期。准确可靠的数据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规范运行的基石。为切实加强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举报范围包括9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1.检测机构伪造编造检测报告。
2.控排企业或接受其委托的咨询机构,伪造编造元素碳外检报告。
3.控排企业或接受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篡改元素碳外检报告编号、日期、签字、样品数量、煤样状态、检测结果等。
4.核查机构核查报告数据造假。
5.控排企业或接受其委托的咨询机构,伪造编造自有化验室的元素碳检测原始数据、记录台账、统计报表。
6.控排企业或接受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系统性编造低位热值、全水分等煤质化验检测原始数据、记录台账、统计报表。
7.控排企业虚报瞒报供电量、供热量、燃煤消耗量等关键数据,严重影响碳排放核算结果。
8.控排企业通过掺杂其他煤炭等方式制作虚假煤样送检。
9.控排企业或接受其委托的咨询机构,伪造编造采样、制样、存样、弃样、送检等原始记录或凭证。
根据《实施方案》,举报可通过来电、网络、信函三种渠道进行。举报人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0531-51799110进行举报,或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http://1.202.247.200/netreport/netreport/index进行举报。还可以通过信函或个人送达方式进行,送达地址为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邮编250101。(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陈晓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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