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机制将通过跨区域协作,由旌德县作为林业碳汇的持有方和开发方,在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下执行碳汇的计量,并由两地检察机关和旌德县委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监督碳汇认购和交易的实施。这一机制的建立,旨在通过替代生态修复的方式,实现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态修复效果,提升区域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同时,这一举措也是检察机关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新探索和新举措。
“认购碳汇替代生态修复”不仅是一种新的生态修复方式,也是检察机关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的新探索,值得我们共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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