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五五”时期美丽通州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划明确2030年近期目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美丽通州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生态宜居品质系统提升,生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及,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具体包括四大方面:绿色低碳水平提升,碳排放强度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高于全市平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空气质量、地表水、声环境及生态指数稳步向好;宜居家园建设推进,花园城市初步建成,“无废城市”指数达90以上;社会共治水平提升,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建共享格局。规划同时展望2035年,力争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美丽通州。
具体如下:
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五五”时期美丽通州建设规划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十五五”时期(2026年-2030年)是迈向 2035 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入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建设、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全面开展美丽通州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意义重大。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美丽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传统产业疏解、新科技产业落地,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提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通州。
本规划主要依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十五五”时期美丽北京建设规划》《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编制。规划期限为2026年至2030年,远景展望为2035年。
第一章 美丽通州建设开启新征程
一、“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建设成效
“十四五”时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的五年,全区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明显改善,美丽通州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政策引导责任落实,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十四五”期间,通州区始终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动摇,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牵头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水、土壤、生态保护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统筹推进中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区级督查,推动职责落实、任务落地。截至2025年底,全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0.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较2020年降低16.8%,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全区8个国市控出境考核断面中,1个达到Ⅱ类,7个断面水质实现Ⅲ类,全部达到Ⅳ类考核要求,创历史最优水平。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取得里程碑式突破,不断为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厚植生态本底。

图1-1 2020-2025年通州区大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变化趋势

图1-2 2020-2025年通州区出境断面水质类别及达标比例
(二)协同控制精细治理,打赢蓝天保卫战
“十四五”期间,通州区坚持PM2.5与挥发性有机物、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通过结构创绿驱动车械新能源化,加强重型车(械)污染排放智能监管、路检夜查,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换电”,城市副中心范围内环卫车辆新能源化率达到74.0%;加快重点行业企业提级创“绿”、“一厂一策”精细治理,绿色企业累计比例达33.2%;在全市率先进行清洁生产区域协同审核试点,建立区级空气污染分级分类自主减排清单,源头削减固定源污染排放;创新“市+区+高校”联合攻坚模式,形成区域协同发展和减污降碳典型示范;抓好降尘量、道路尘负荷、裸地监测,开展道路尘负荷“升优消劣”行动,提高清洁降尘水平;动态编制“一街一策”“一镇一策”精细治理清单,主动帮扶高值街乡镇尽快提升;发挥生态环境“管家”作用,下大功夫解决好油烟、噪声、辐射等污染扰民问题。
(三)完善监管聚集治理,打赢碧水保卫战
“十四五”期间,通州区围绕“人水和谐”目标,建设“污染源-管网-排口-河流”水污染四级监控网络,完善水生态监测体系、补偿机制,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原则,严防劣Ⅴ类水体反弹。加强地下水管理,2025年全区地下水埋深达到5.20m,较2020年回升2.25m,地下水超采面积大幅减少为384平方公里,严重超采区全部消除。编制完成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萧太后河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港沟河治理工程已完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协调临时厂站用地手续办理,专题研究解决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等问题,解决全区污水溢流、断面不达标等风险隐患。通过实施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加密检测排查黑臭水体,全力落实整治整改,打赢了一场黑臭水体翻身仗;完成市级入河排口整治任务,对辖区常态有水入河排口全面开展巡查整治工作,确保违法排口动态清零;持续开展河长巡查督办。
(四)科学管控建设无废城市,打赢净土保卫战
“十四五”期间,通州区深化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聚焦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印发《通州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通州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北京市通州区“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管理规程(试行)》《北京市通州区“无废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试行)》《北京市通州区“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细则(试行)》,深入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截至2025年底,全区“无废细胞”累计达 34 家,构建通州区“无废指数”指标体系,通州区“无废指数”达到优秀水平。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优先监管地块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全区17个优先监管地块均处于有效风险管控之下,定期开展地下水水位、水质以及环境空气等方面的监测。实施建设用地管控联动机制,保障供地安全;精准防控工业源头污染。大力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化肥减量技术示范推广;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和以旧换新、废旧地膜均进行转运和无害化处理;促进绿色种养循环,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8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57%以上;推进林果业绿色发展,推广无公害果园,开展果蝇、梨小食心虫等病虫害的绿色防控,减少农药使用。
(五)深入应对气候变化,彰显低碳发展成色
“十四五”期间,通州区积极推动低碳试点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正式批复,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顶层指引。国际国内荣誉彰显成效,“城市副中心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项目”获2025年城市气候领导联盟(C40)“地方气候领袖”奖;城市绿心全域零碳公园获评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试点示范叠加落地,继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获批后,成功获批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累计入库项目229个,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超140亿元。标杆项目引领行业,碧水再生水厂入选全国首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市场正式启动,截至2025年底,累计交易884.41万吨,累计成交额6.26亿元。前沿技术示范突破,全市首座绿建融合数智化零碳变电站落成投用;北咨大厦等3个项目成功获评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试点优秀项目;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获评北京市低碳领跑者优秀单位。
(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增强人民绿色福祉
“十四五”期间,通过全面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高质量建设大型游憩绿地,全域生态空间规模进一步扩大,“一心、一环、两带、两区”的城市绿色空间格局持续完善,蓝绿交织风貌逐步显现,为我国北方平原地区生态建设提供了“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通州样板。2022年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是北京市平原区第一个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的城市。成功创建大运河5A景区,持续推进大运河、城市绿心等结构性绿化空间建设。开展建成区绿视率指标调查评估,全面提升建成区绿视率。通过实施13.82万亩林分结构调整、86个生态保育小区建设、1123.2亩湿地保护修复等项目,推动生态修复和区域绿化提质,进一步增强生态系统承载力。2025年,通州区生态环境指数为66.5,较2020年的63.19增加5.24%。

图1-3 2020-2025年通州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
(七)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加强区级生态环境督察,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约谈移送办法,持续强化“督政”力度,有效打通污染防治举措落地“最后一米”。构建通州区“智慧环保”体系,建成覆盖各街道(乡镇)的细颗粒物(PM2.5)和粗颗粒物(TSP)高密度监测网络,深度运用大数据决策指挥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有效推进信息化监控系统运维、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科技化监测能力提升,为环境管理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撑,形成“1+X+N”通州智慧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全面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以及与公检法机关间的协作,建立联席工作会议机制。深化排污许可与环评“两证合一”试点改革,推进行政许可全流程并联审核,办理时间缩短约15个工作日。扎实推进“接诉即办”,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聚焦异味、噪声等百姓烦心事,深化日总结、周调度、月排名机制,力求“未诉先办”。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推动“无人化AI智能监测实验室”在生态补水、生态补偿等领域的应用,以提高监测效率、精准度和决策支持能力,助力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强化区域协同。建立“通武廊”系列合作机制,促成燕郊、三河6座累计34万吨污水处理厂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潮白河吴村稳定保持Ⅳ类水平;健全空气质量会商研判、重污染应急联动机制,最大程度削峰降速。
表2-1 “十四五”时期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规划目标 | 2025年值 | 完成情况 |
| 1 | 发展低碳 | 碳排放总量(万吨) | 达到市级要求600 | 591.22(2024年) | 已完成 |
| 2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20 | 9.0(2024年) | ||
| 3 | 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 | 达到市级要求14.4(全市) | 23.2(2024年) | 已完成 | |
| 4 |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t) | 1600 | 年度完成(2024年) | 已完成 | |
| 5 |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t) | 610 | 年度完成(2024年) | 已完成 | |
| 6 |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t) | 5320 | 年度完成(2024年) | 已完成 | |
| 7 |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t) | 405 | 年度完成(2024年) | 已完成 | |
| 8 | 空气清新 |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 | 达到市级要求 | 4天 | 已完成 |
| 9 |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32 | 30.8 | 已完成 | |
| 10 | 优良天数比例(%) | 78 | 81.6 | 已完成 | |
| 11 | 水体清洁 | 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已完成 |
| 12 | 劣V类水质河长比例(%) | 全面消除劣V类 | 全部IV类以上 | 已完成 | |
| 13 | 北运河水质类别(重要时段重点河段) | Ⅳ类 | 稳定Ⅲ类以上 | 已完成 | |
| 14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已完成 | |
| 15 | 全区污水处理率(%) | 95 | 97.04 | 已完成 | |
| 16 |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 80 | 约90 | 已完成 | |
| 17 | 土壤安全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5 | 100 | 已完成 |
| 18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95 | 100 | 已完成 | |
| 19 | 生态宜居 | 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比例(%) | 不减少 | 无变化 | 已完成 |
| 20 |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 | 稳步提升(65) | 66.4 | 已完成 | |
| 21 | 森林覆盖率*(%) | 34.6 | 34.62(2024年) | 已完成 | |
| 22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贝) | 55 | 54.0(2024年) | 已完成 | |
| 23 | 交通噪声平均值(分贝) | 70 | 67.7(2024年) | 已完成 |
注:“*”为2023年调整过的指标
二、“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存在问题
(一)应对气候变化形势严峻
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需要迈出坚实步伐,但资源约束趋紧、环境容量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存在多重困难挑战。城市副中心人口、产业、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势必导致能源消费总量的大幅增长,新增能源消费量尚不能完全由可再生能源和绿色电力供给,压减化石能源消费空间小,截至2024年底碳强度累计下降9.0%,距“十四五”下降20%的目标差距较大,顺利完成目标难度大。
(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成效尚未稳固
伴随城市副中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移动源、固定源、扬尘源、生活源等刚性污染排放不可避免且逐年增加,环境容量日趋收窄;通州区作为北京市东南门户,地势海拔全市最低,地处北京东南传输通道,区域传输影响全市最重,气候反常导致极端天气、异常天气频发多发,扩散条件偏不利,加上目前空气质量尚未与气象条件等因素完全脱敏,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人努力”工作成效,导致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个别年份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存在反弹现象。通州区水环境质量改善还不稳定,2025年全区国控、市控考核断面实现1个Ⅱ类、7个Ⅲ类,地表水环境历史最好,但老城区部分区域污水收集管网老化破损严重、农村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覆盖不全,河道支流水系连通性不足、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较低,乡镇出境断面水质均值未达到相应考核目标。同时,未来城市交通、居民生活等刚性排放的强势增长将对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等带来极大压力。
(三)环境问题复杂性对环境管理提出新挑战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环境问题亦呈现出复合型、跨介质、新型污染物涌现、韧性不足等复杂特征。例如,挥发性有机物(VOCs)与氮氧化物在大气中相互作用,形成二次污染,治理难度大;新污染物开始在环境中被检测到,其环境风险和管控方法尚待深入研究。随着人口的增长,环境承载力、抵抗极端天气等风险方面韧性不足。这些新问题、新诉求对传统环境管理技术手段和措施提出了新的挑战。
(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与城市发展速度不匹配
随着城市副中心建设快速推进,现有污染防治能力及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难以完全适应城市发展需求。一方面,部分防治标准与措施相对滞后,交通噪声管控与居民出行需求之间存在矛盾,邻避项目选址与公众诉求冲突突出,老城区受空间等因素制约,环境防治效果提升困难;另一方面,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仍有待提升,在精细化管理、科技执法、减污降碳协同、跨部门跨区域协调、全民共治等方面需进一步提质增效。
(五)城市生态宜居品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体来看,通州区森林覆盖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森林覆盖率增量扩容与存量提质尚存挑战。2024年通州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93.03%、绿视率25.95%,均低于全市平均值,暂时排名均位列全市第11位。绿色空间分布尚不均衡,城乡生态空间的内外统筹,互联互通不够完善。通州区生态用地多为平原造林,绿地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形势研判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北京建设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建设的重要时期。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战略全面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稳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深入推进,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标志的新兴科技技术广泛应用,通州区作为城市副中心,作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在城市建设、产业转型、对外开放、文化推广、环境治理等方面面临重大发展机遇,传统产业疏解、新科技产业落地,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势在必行。
第二章 擘画十五五规划新蓝图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筹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和高质量发展,以美丽通州建设为引领,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核心,以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为动力,以多层级美丽建设为突破,加快经济社会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生态样板,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规划目标
到2030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美丽通州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生态宜居品质系统提升,生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普及,适应美丽通州建设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绿色低碳水平不断提升。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北京市要求,优良天比例稳中向好,基本消除重污染天;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稳中有升;声环境质量与生态环境质量指数稳中向好。
——宜居家园建设稳步推进。花园城市初步建成,建成区绿视率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持续提高,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无废城市”指数达到90以上,“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加快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建设一批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等建设样板,生态美景惠及更多市民群众,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远景展望: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通州基本建成,碳排放显著下降,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社会广泛自觉,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具体指标:衔接“十四五”时期规划指标,同时结合“十五五”时期重点关注领域,围绕绿色发展、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美丽建设等方面设置规划目标指标体系,共24项指标,详见下表。
表2-1 “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提升规划指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 | 现状值(2024年) | 2030年规划值 | 指标属性 | |
| 1 | 绿色发展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 | 9.0 | 达到北京市要求 | 约束性 |
| 2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 / | 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 约束性 | |
| 3 | 污染物排放 |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t) | / | 达到市级要求 | 约束性 |
| 4 |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t) | / | 达到市级要求 | 约束性 | |
| 5 |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t) | / | 达到市级要求 | 约束性 | |
| 6 | 总磷重点工程减排量(t) | / | 达到市级要求 | 约束性 | |
| 7 | 空气质量 | PM2.5年均浓度(ug/m3) | 30.8(25年) | 达到北京市要求 | 约束性 |
| 8 | 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 | 大幅下降 | 预期性 | |
| 9 | 优良天数比例(%) | 81.6(25年)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
| 10 | 重污染天数 | / | 基本消除 | 预期性 | |
| 11 | 水环境质量 | 优良水体比例(%) | / | 稳中有升 | 约束性 |
| 12 | 地下水国控区域点Ⅰ-Ⅳ类水比例 | / | 80%以上 | 预期性 | |
| 13 | 全区污水处理率(%) | 97.04 | ≥99 | 约束性 | |
| 14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 90 | 基本全治理 | 预期性 | |
| 15 | 土壤质量 |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保持稳定 | 有效保障 | 预期性 |
| 16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 17 | “无废城市”指数 | / | 90以上 | 预期性 | |
| 18 | 声环境 |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 | /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 19 | 生态保护 |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 | 66.4 | 稳步提升 | 预期性 |
| 20 | 建成区绿视率(%) | 25.95 | 稳步提升 | 预期性 | |
| 21 | 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 | 93.03 | 96 | 预期性 | |
| 22 | 美丽建设 | 美丽城市建设 | / | 全覆盖 | 预期性 |
| 23 | 美丽河湖建成率(%) | / | 70 | 预期性 | |
| 24 | 美丽乡村整区推进比例(%) | / | 80 | 预期性 | |
第三章 加快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一、持续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化
坚持“减气、少油、增绿”,强化本地高效开发与外部绿电引进结合,推进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电力供应脱碳化,实现新增用能由可再生能源解决。
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利用,推动高比例智能光伏创新应用,实现新建公共建筑光伏应用全覆盖;全面推进浅层地源热泵应用,有序开发利用中深层地热能资源;鼓励再生水厂、污水处理厂周边地区,优先采用再生水(污水)热泵系统供暖。推动燃气电厂、数据中心、垃圾焚烧厂等余热回收利用。有序推进管道天然气锅炉房绿色改造,推进既有散小热源整合联网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替代。
有序扩大外调绿电使用规模。持续提升外调绿电比例,以跨省跨区绿电交易模式为引领,探索区内重点用能单位与京外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开展绿电交易。逐步提升绿电消纳规模,强化重点碳排放单位、数据中心、新能源车充电、公共机构、战略新兴行业等绿电应用。
深入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开展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按照“控气、少油”的总体思路,有序控制天然气使用规模,加快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进程,大幅提高住宅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加大对三河热力、华电北燃等现有资源的余热利用力度,通过技术升级与管网优化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促进油品消费稳中有降。综合施策巩固“无煤化”成果,有序推进农村地区使用寿命到期的冬季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做好“煤改电”“煤改气”长效管护。
二、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推动产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
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进一步加大资源梯级利用和系统优化。积极开展零碳园区建设,推动产业园区低碳改造升级。深化产业园区规划评估,探索基于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理念的园区建设模式,推动产业园区向“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转型。完善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产业发展制度,加强环保政策与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两新”“两重”等政策效益,加快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实施绿色绩效评价,支持实体经济绿色转型。加快发展绿色农业,打造全国种业科技产业集聚区。
推进建筑领域低碳化。在城市副中心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标准,政府投资项目率先采用“光储直柔”(光伏、储能、直流、柔性)技术。加强高品质建筑建设,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动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持续提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加强绿色建筑项目示范引领,鼓励实施绿色建造示范项目,推进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持续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探索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对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给予专项支持。加大智能建造应用力度,推动建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和规模化、品质化发展。
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促进车辆结构新能源化。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推动新增或更新的生活和建筑垃圾运输车、通勤车新能源化,促进小客车、网约车、老旧营运货车、大中型客车更新为新能源车,推动中远途、中重型氢燃料汽车商业化应用。到2030年,新增货车新能源化率达到35%以上。完善补能基础设施,加快在物流园区、主要环路、大型车停放地、旅游集散地等建设补能设施。促进运输结构清洁化。推广大宗货物“公转铁+新能源车”绿色运输模式,聚焦矿建、钢材、商品车、快递电商、生活必需品等重点货类绿色运输。加快马驹桥物流基地大宗货物运输清洁化,物流园区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以“自有车、使用车”大户为重点,推广建立零排放运输车队和货运零排放区试点,提升快递电商、生活必需品的绿色运输规模。
三、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强化低碳试点示范,稳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强化碳排放“双控”制度。落实市级碳排放双控制度和“1+N”碳达峰碳中和制度体系,严格产业准入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将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指标作为产业落地约束条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碳排放评价,鼓励对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开展核算评价,控制新建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
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用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按照国家和市级要求,保障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运行,做好CCER交易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激发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潜力,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重点排放单位主动披露碳排放信息。落实碳普惠管理办法,加快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关于促进碳普惠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落实国家及北京市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严格控制污水处理、废弃物、农业、能源等领域甲烷排放,促进甲烷资源化利用。开展甲烷减排路径和潜力研究,将甲烷排放控制相关技术项目纳入低碳试点项目,建设一批甲烷减排示范工程。配合市级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研究,摸排含氟类气体排放底数。推动相关企业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数据管理及填报工作。探索探究氧化亚氮、含氟类气体等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制措施。
强化低碳试点示范。建设绿色示范区域,着力构建行政办公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重点在文化旅游区、运河商务区等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域。开展减污降碳、低碳技术等试点示范,引领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储能、绿电、新材料、氢能、碳捕集及利用、非二氧化碳治理等低碳技术开发研究创新。组织街道乡镇、企业参加市级低碳试点示范及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示范建设,持续打造一批低碳领跑者、气候友好型示范区域,鼓励重点园区和区域探索协同治理创新模式。加强优秀低碳项目征集和储备,积极申报国家和北京市相关项目。
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构建蓝绿交织森林空间,加快建设“一心、一环、 两带、两区”的城市绿色空间格局,持续推进东西部生态绿带和南北生态廊道控制区建设。营造多样化植被环境,加快建设城市副中心六环高线公园,加快实现街区道路林荫化。推进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提升城市系统碳汇能力。持续推进林业碳汇相关工作,定期开展年度碳汇碳储与相关指标分析研究与评估,完善增汇减排关键技术体系研究,持续开展CCER/B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园林绿化碳票应用场景拓展,推进林业碳汇示范区与碳循环试点公园建设,提升城市系统碳汇能力。
四、加强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
推动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协同资源化处置,加大再生水资源利用,深化重点领域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一)加快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全面打造节水型社会。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完善分区域、分行业用水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农业、工业、社会生活与公共服务等领域水资源高效利用,落实生活用水产品水效标识。因地制宜推广节水灌溉,开展产业园区和企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用水梯级、循环利用,强化供水管网更新与维护。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至8立方米/万元以内,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
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深化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充分利用再生水和雨水资源,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再生水管网建设,加强再生水利用,逐步实现在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等行业、冷却和洗涤等工业生产、公共区域景观、市政杂用等领域再生水全覆盖。优化水资源调配工程布局,科学实施生态用水调度,提升河湖生态用水保障能力。优化南水北调水合理利用,基本建成南水北调通州第二水厂二期,谋划建设第四水厂;完善区域供水系统,增强南水北调等外调水与本地水源的协同配置能力。
(二)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深化重点领域能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强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运行,提升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低碳运行水平。实施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提升能效碳效水平。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制。强化能源精细化、智能化管控,完善能效领跑者制度,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大力倡导节能全民行动,鼓励家庭使用高能效燃气燃烧器具、灯具和家用电器,大力推广绿色智能家装家居。进一步加强节能执法检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综合监察、公共建筑节能温控执法检查。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发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率作用,采取更严格、更精细的节能管理措施,加强能耗计量监测,落实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地方标准。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调查,强化集中供热系统节能管理。加强数据中心能耗在线监测,推动存量数据中心电源使用效率值(PUE)达到1.35以下,新建数据中心100%使用绿电。到2030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下降。
第四章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全力守护美丽蓝天
全力开展“0.1 微克”攻坚行动,以细颗粒物(PM2.5)控制为主线,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聚焦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深挖减排空间,打好法规、政策、市场、科技、执法等组合拳,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到2030年,通州区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北京市要求,优良天数比例稳中向好,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一)加快结构减排,持续提升新能源车(械)比例
加速推进车(械)新能源化。大力推广新能源车,持续落实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方案,加快全市首个清洁运输试验区实施方案落地;研究将新能源车优先通行政策范围拓展至城市副中心(六环),研究制定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推广激励政策,研究制定“零排放”运输车队激励政策;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打造碳普惠城市副中心标杆,推动城市副中心新能源汽车碳普惠减排场景建设与发展。加速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全区新增和更新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为新能源机械,大力试点推广建设“全电工地”,形成示范效应;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倒逼老旧机械淘汰更新为新能源,加快国三、国四等存量机械更新替换为新能源。到2027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到2030年前逐步淘汰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
强化新能源车(械)能源保障。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快充、超充为主的公共充电网络,支持利用公交场站、环卫站、热力站等建设超充站,积极探索利用桥下空间建设超充站,推进路侧停车充电一体化建设,且以快充、超充为主,加快重型车换电站规划建设。全面完善居住区充电设施,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内容。稳步推进加氢站建设。鼓励充换电服务共享,推进充电设施向智能化、有序化方向发展;示范推广新型补能设施,试点一批全液冷超充、光储充项目,支持移动充电机器人、无线充电等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结合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打造“无人驾驶、自动充电”应用场景,开展机械式、立体式、移动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新场景试点应用,确保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换电站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
综合施策源头削减移动源刚性排放。在行政办公区、环球影城等区域试行划定超低排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机械进入,逐步扩展至国四。持续提升进京口、重点道路科技执法效能,强化在用车精准监管。强化机械全周期管理,完善“一机一码”登记管理、进出场管理并推动在用机械安装精准定位,实时监控机械位置、工况等,搭建使用需要及供应服务平台,减少随意租用外来不合格机械使用。探索企业门禁管控,要求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安装智能门禁系统,自动识别并拦截超标车辆和机械。加强油气油品监管,依法对生产、销售环节的车用油品、氮氧化物还原剂、车用油品清净剂等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实际使用环节柴油抽检。坚决打击非标油,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加强油罐车、加油站油气排放执法检查。提升城市副中心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施改造治理,精细化管控油气VOCs达标排放。
(二)深化工程减排,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水平
推动企业持续开展提质创绿。组织辖区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绿色绩效评价、重污染绩效提级、创建绿色工厂、实施“一厂一策”治理提升。全面推行绿色制造,鼓励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电子等重点行业企业创绿,持续完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库。持续开展锅炉使用单位环保绩效分级管理,鼓励优化提级改造方案,推动开展耦合新能源供热、深度低氮等工程,加快全区锅炉企业“争A、创B”工作,力求全区累计“绿色企业”比例持续提高。
推动重点产业园区绿色升级。加强重点产业园区VOCs精准溯源和精细化管控,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监管。健全园区环境VOCs监测体系,完善VOCs精准溯源和精细治理长效机制。利用走航监测、自动监控及热点网格技术,对VOCs浓度高值区进行组分解析,定位污染源空间分布,通过溯源分析快速锁定问题环节,推动VOCs高值点位得到有效整治。依据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对涉及VOCs排放行业开展排查,淘汰低效治理设施,进行绿色升级改造。
深化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强化建筑涂料、沥青、汽修、餐饮、印刷、干洗等重点VOCs排放行业治理与监管。严格建筑涂料、建筑胶粘剂监管,持续开展抽检工作,加大低(无)VOCs建筑涂料、建筑胶粘剂使用,开展低(无)VOCs建筑涂料应用示范。提高温拌沥青使用比例,推动公路和城市道路建设、道路养护,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小微工地等领域优先使用温拌沥青。深化汽修行业喷漆VOC治理,依托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研究区域钣喷中心建设的可行性;加强汽修企业全环节监管,深化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汽修行业创A争B实现绿色升级。加大医药行业无组织废气管控力度。推动印刷行业企业开展低VOCs源头替代和源头智慧化监管试点。推进干洗行业全封闭式干洗设备更新。
(三)强化管理减排,筑牢精细化管控防线
强化施工扬尘管控。落实《通州区基坑气膜技术推广工作方案》,加强基坑气膜应用宣传培训,在立项、评估、设计、使用等环节积极使用基坑气膜,确保基坑气膜“适用尽用”,将基坑气膜等先进工艺纳入绿牌工地创建的优先条件,树立城市副中心施工扬尘治理典型示范。利用城市副中心市级赋权,提高绿色施工标准,大力推动创建“绿牌工地”“全电工地”、绿色运输车队和清洁化施工机械。强化小微工地规范化管理,加强湿法作业。具备条件的工程实现扬尘视频监控能装尽装。加强扬尘视频监控平台使用,督促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措施,确保扬尘不出工地;常态开展洗轮机规范使用专项行动,把好扬尘“出口”,拒绝带泥上路行驶和道路遗撒。
严格道路扬尘监管。落实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可适用于机械化清扫保洁的城市道路、公路、公园等要力争稳定实现100%机械化作业。持续开展道路“升优”行动,及时组织差等级道路整改提升。定期开展道路遗撒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地出入口200米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加大对道路遗撒的整治力度,加强遗撒溯源,实现从发现遗撒问题到追溯工地源头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施工工地(场站)进门不查证、出门不查车,车辆未密闭运输、道路遗撒、车身不整洁等违法行为。
优化裸地扬尘监管。深入推进“揭网见绿”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分类揭网、多元见绿。各街道乡镇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力争实现本辖区裸地动态清零。推广城市文化元素建设,围绕生态功能提升、民生需求融合、长效机制构建三大核心目标,以低成本、高覆盖的植被组合模式,将闲置裸地融入景观设计中,充分挖掘大运河历史文化,建设绿色主题花卉公园、健身广场、主题乐园等活动空间,实现裸地从“临时覆盖”到“永久生态修复”的转变。
强化生活源管控。加强餐饮油烟管控。继续推行餐饮油烟重点点位包案机制,组织开展治理提升,推动餐饮油烟废气高效净化装置更新。在餐饮选址引导清单制定的基础上,开展餐饮选址引导清单电子地图应用试点。加大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污水处理厂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泥密闭化转运过程监管。强化畜禽粪污闭环管理,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的环境管理。
(四)创新治理举措,不断推进“0.1微克”行动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强化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机制,共同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落实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对京津冀三地交界地区两侧20公里以内的涉气重点行业新建项目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完善交界地区联合应对机制。与廊坊北三县推进逐步统一扬尘污染源防控和一般制造业企业管理等政策;与廊坊市的三河、大厂、香河强化信息共享、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移交、联合执法、重污染联合响应等,完善交界地区大气环境污染违法案件联合快速处置机制。
加强科技标准支撑。加强“天上看、地上巡”等科技信息支撑,实施污染天气提级应对。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基础站监测能力,大力推进特色站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用电在线监控技术应用,加强对产治污设施运行状况的分析诊断。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关键技术、超大城市沥青路面建材烟气污染物全过程减排及资源化等领域的试点项目。
二、深入建设美丽河湖
坚持“三水统筹”,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努力实现水资源平衡、水环境优良、水生态健康,促进人水和谐。到2030年,全区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稳中有升,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70%左右。
(一)规范建设水源地,加强水资源保障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调查评估、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全面开展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全过程监管,实现水源地“一源一档”动态管理。加强供水厂站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检测,对不达标水源及时采取置换、深度处理等措施。加强农村水源保护,确保水源井周边30米范围内无污水、无垃圾、无渗厕、无养殖场。动态完善隔离防护设施和标识牌,强化水源地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按季度公开区、乡镇级饮用水安全状况。
加强地下水安全保障。推进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体系全覆盖,保障地下水科学合理利用。聚焦新一轮地下水禁止和限制开采区,深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提升地下水战略储备能力。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分类分级管控,以生活垃圾填埋场为重点推进高污染风险源排查及治理。
(二)加强水污染治理,提升水环境品质
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与再生利用系统。推动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及再生水设施建设。重点依托河东再生水厂干线改造、减河北综合资源利用中心配套污水干线、城市副中心雨污分流二期等工程,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台湖再生水厂(二期)、减河北综合资源利用中心(一期)、碧水再生水厂扩建工程、乡镇再生水厂改扩建工程等项目。完善镇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三格式化粪池全覆盖。到2030年,新建雨污水管线总长约 29.8 公里,全区再生水处理能力提升至57.1万吨/日。
强化污染源与排污口监管。加强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推动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并达标排放,强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重点污水排放口和日处理量50吨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全覆盖。落实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常态有水排污口年度监测全覆盖,并实现智慧化监管。做好新改扩建排污口审批登记,动态更新管理台账。发挥“河长制”作用,对小场沟等劣Ⅴ类反弹风险水体加强巡查管护,确保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巩固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流域“点穴式”执法,对水源地、排污口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施重点监管。
(三)推进水生态修复,促进水生态健康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配置,将生态流量保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建立并落实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清单。完成两河水网建设工程(二期)、城南水网工程(台马片区)建设,提升水系连通性。利用外调水和再生水实施河道生态补水,到2030年,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率达到90%,河流干流基本实现全年有水不断流。
实施河湖生态修复。推进通惠河(通州段)滨水空间提升改造工程、温榆河(坝河河口至五河交汇口)滨水步道工程、萧太后河(环球影城段)滨水空间等建设工程。实施硬质护岸生态化改造、浅滩-深潭序列重建、湿地恢复等措施,恢复河道自然形态和生态功能。建立水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生物完整性评价,将监测结果作为优化工程实施和评估生态成效的重要依据。
推动蓝绿空间融合。统筹河湖水系与绿地空间有机融合,对13个有水面的公园实施水系连通工程,通过生态护岸改造、浅滩湿地重建打通生态廊道;对15个无水公园建设河道灌溉系统,利用再生水进行绿地灌溉。将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植被覆盖等纳入工程成效评估指标。定期开展水生态监测与遥感解译,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工程生态效益、优化后续治理策略的核心依据。
(四)攻坚汛期污染,保障河湖水质稳定
强化风险排查与应急管控。聚焦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精准识别影响汛期水质的主要污染源与风险隐患点,建立问题清单并推动整改。对溢流风险较高水体、重点饮用水水源加密水质监测预警,开展溯源排查与综合整治。对水质异常波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深化源头治理与管网建设。持续推进“清管行动”,每年汛期前对雨水管涵、雨污合流管涵、雨水口全面清掏。深入开展雨污混接错接排查整治,同步完善城区污水管网系统,实现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推进城市副中心雨污分流改造和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协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亦庄新城台马地区雨污分流改造。
推进调蓄设施建设。加快合流制溢流调蓄、初期雨水调蓄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立交桥、下凹桥区雨水调蓄能力。推进通惠河流域溢流污染控制治理工程,有效削减溢流污染负荷。
强化污水处理厂与管网系统的联合调度。完善基于气象预报的预调度机制,降雨前提前加大抽升处理,降低管网液位。加强定福庄再生水厂与其他城镇污水处理厂汛期联动联调,减少片区污水溢流排河。
强化汛期河湖水环境精准管控。雨前对马路边沟、无水支流沟渠清理垃圾杂物,雨后对水体及时清理垃圾、漂浮物。持续开展入河排口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借雨偷排行为。优化道路保洁作业模式,避免影响水环境。
(五)依托运河文化,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依托千年运河文化品牌,打造特色运河水文化。充分利用京杭大运河历史文化基础,依托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契机,深入挖掘大运河承载的深厚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在展现北运河独特的漕运文化、商贸文化、京畿文化过程中,夯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的良好水生态环境基础。
有序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重点实施潮白河等重点流域治理工程,选树并推送优秀案例,强化已达美丽河湖指标要求的水体监督监管。结合滨水空间开放共享,推进滨水休闲绿道、滨水公园等亲民便民设施建设,提升滨水空间品质。加强生态缓冲带和微生境构建,提升自然岸线质量。鼓励将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纳入保护范围,探索发展水上运动、水岸经济,推动美丽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到2030年,潮白河力争全线建成美丽河湖。
三、全面保护净土沃壤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动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探索建设土壤健康管理体系,促进土壤健康和永续利用。到2030年,实现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优良,重点建设用地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建成高效有序的土壤环境监管体系。
(一)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严防企业新增土壤污染。落实环境准入要求,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绿色化改造,结合清洁生产审核,推动涉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企业实施提级改造。203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完成3家重点行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等工程。
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落实“净地”供应要求,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确保符合规划用途土壤标准。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重点,加强联动监管,及时共享地块信息。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土地开发利用协同,在保障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污染地块合理利用。加强原东方化工厂地块绿色防控,探索“自然恢复+人工修复”实现路径。对采取工程阻隔措施的建设用地,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加强方案审查,避免后续开发造成破坏。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壤环境管理等多源数据共享,形成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一张图”。
严控腾退地块污染风险。持续开展关停退出企业原址用地筛查,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污染管控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构建“一地块一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基础。强化土壤调查质量监督检查,聚焦调查方案、现场采样、样品检测等环节。对周边存在敏感受体的高风险地块,推动清理残留污染物。加强修复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地块后期管理,督促落实制度控制、长期监测要求。针对北运河、凉水河沿线及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内重点地块,分类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治理,科学安排受污染建设用地周边土地开发时序。
(二)推进农用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农用地土壤保护。动态更新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加强新增耕地及复垦耕地调查。优先保护类耕地实行严格保护,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低积累作物种植,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开展设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及可持续利用管理。依据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溯源结果,逐步开展受污染农用地的整治,试点开展农用地重金属和DDT污染绿色修复及风险管控。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市级要求。加快推进全区土壤健康体系建设,构建涵盖理化、生物指标的土壤健康评估标准与动态数据库。针对南部、东部等区域,防范农用地开发利用中的次生盐碱化风险。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
防范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化农膜和农药包装回收处置,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分类推进园林绿化农药减量。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建立污染源清单与动态更新机制。
(三)深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实施水土联防联控,提升源头治理效能。以宋庄、台湖等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同步开展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风险评估,筑牢水土一体的饮用水安全屏障。深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同步纳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实施水土联合分区管理,协同推进水位恢复、土壤净化与水质改善。
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分类分级管控。将土壤污染高风险区域作为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的重点:以生活垃圾填埋场为重点,推进渗漏区土壤—地下水一体化排查与修复;推动重点工业园区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风险评估,建立水土一体化的重点污染源清单,实施常态化协同监测与联动修复。
(四)加强未利用地保护
加强未利用地保护。将未利用地全面纳入全域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并实施常态化巡查检查与监测机制。通过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装备和数字化手段提升巡查工作效率。重点对滩涂、沼泽等地类开展定期巡查和环境监测,动态掌握土壤环境状况。发现未利用地被污染的,督促清除污染物并实施修复。
四、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以“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的关键抓手,系统构建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到2030年,全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
(一)强化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高效利用
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强化环评源头管控,明确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和管理要求。深化清洁生产审核,将减量成效纳入清洁生产及美丽工厂建设的评价体系。推广先进工艺技术,推动产废强度高于0.2吨/万元的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降低产废强度。
提升综合利用水平。提升工业、建筑领域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工业污泥、废活性炭等综合利用;推动“新三样”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等固体废物规范回收,完善废动力电池收集转运体系;推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和可再生类废物全量利用。到2030年,年产废量超过1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汽车制造等行业企业典型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不低于95%,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
强化综合管理水平。合理布局废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加强公交场站、物流园区等重点产废源管理,确保废动力电池安全暂存和合法转移。鼓励“以旧换新”模式,便利居民规范收集废小型动力电池及消费类电池,防止混入生活垃圾。
(二)强化生活垃圾综合管理
打造便民化分类体系。推动垃圾分类常态化,纳入网格化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全流程管理平台,推进收运监管数智化。开展生活垃圾“投、收、运、处”全过程专项治理,强化桶前值守,杜绝混装混运。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区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的行政村达到99%。
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畅通回收渠道,推广智能回收机、上门回收等模式。到2030年,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8% 以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配备自动化或半自动化分拣线。引导企业参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实现全区医疗机构规范回收。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保障拆解处置能力,引导企业工艺升级。
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效能。巩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开展北神树等已封场的填埋场生态修复,推广 AI 智能焚烧系统,推动焚烧处理设施运行效率提升。加快推进台湖镇、马驹桥镇、张家湾镇、漷县镇等乡镇垃圾转运站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建设,推进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升级改造,提升垃圾运输车辆新能源化水平。强化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污染治理,消除扰民影响。
(三)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
大力推进建筑绿色发展。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造模式,推进施工现场材料资源利用纳入绿色施工管理要求。
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智慧监管与闭环管理。完善建筑垃圾精细化管理平台,强化电子运单管理,实现数字化监控。应用远程智能管控系统,落实运输企业、处理设施“风险+信用”分级评价与差异化监管机制,融合网格员、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等多维感知,提升道路遗撒和违法堆存发现能力,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坚持全过程执法与联合惩戒,溯源追究四方责任,打击无证偷运、泄漏遗撒、非法倾倒处置等行为。
持续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巩固建筑垃圾零填埋,推动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区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所不少于1处,确保处理能力与产生量匹配。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检测,动态公布生产厂家目录。在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上,在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在道路、园林绿化、河道治理、步道等领域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指定部位应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推动建筑垃圾“产、运、消”全链条管理,引导资源化处置企业参与碳减排。到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四)推动农林固废综合高效利用
推动农业废弃物多元化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9%以上,稳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创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种养循环试点建设,推广畜禽粪污就近还田模式。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技术试验示范点建设,探索粪肥利用典型模式。强化粪肥还田利用监管,建设清洁生产减排、粪污无害化处理示范基地。有序推动规模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开展残膜机械化回收,加强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建立“谁使用、谁回收”的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确保回收率和无害化处置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推动园林废弃物全量利用。开展全区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处置情况及需求摸底,持续推动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健全收集利用处置体系,推动平原生态林、市政公园园林绿化废弃物“不出林”“不出园”,具备条件的公园建立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点。鼓励引导园林绿化废弃物还林还绿固碳。依托园林绿化废弃物利用国家创新联盟,探索建立处理利用工艺和产品应用标准,打造大运河森林公园、城市绿心公园等“零废弃公园”示范项目。探索组建综合性收运服务队,加快推进本区规模化集中处理厂建设。
五、努力改善声环境质量
聚焦群众反映的噪声问题,深化接诉即办“每月一题”机制,实施百项噪声治理工程,推动声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到2030年,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不低于85%,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下,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55分贝以下。
(一)健全噪声精准防控体系
加强噪声污染源头防控。组织编制和整体修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噪声影响,优化功能布局与交通组织,工业、商业、交通干道等功能区应与居住区合理隔离,设置绿化带、声屏障等缓冲措施。强化噪声防控规划审查,将噪声防控技术要求中的空间管控内容纳入“多规合一”平台,将声环境功能区划、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等相关内容纳入空间规划一张图,引导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规划布局。
全面提升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围绕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满足市级要求,以全区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建设为基础,构建覆盖噪声污染识别、评估、监测、预警的防控体系,结合噪声监测网络建设成果,发现噪声异常情况及时开展排查。
开展噪声敏感区域识别与划定。系统收集各类用地现状、噪声投诉、声环境质量、敏感建筑等基础数据;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调整评估,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开展“宁静小区”试点建设。开展“宁静小区”建设试点路径研究。参照国家或地方宁静小区评价大纲,细化和完善宁静小区评价指标。选取代表性小区进行“宁静小区”培育建设,系统总结试点建设经验、成效与挑战,力争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噪声精细化治理模式。
(二)精细化防控施工噪声
精细化防控施工噪声。加强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施工噪声管控,建设单位应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研究将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纳入房建市政工程标准化体系。
严控夜间施工噪声。加强夜间施工监管,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规范夜间施工证明开具要求,明确细化施工单位噪声污染防治有效措施,强化夜间施工噪声防控专项检查。
加强噪声监测与执法。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加强联合执法,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工地进行巡查和抽查,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设项目。对违反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责令整改、约谈、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建设单位履约尽责。
(三)全方位防控交通噪声
合理规划道路交通与邻近建筑物布局。临近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轨道交通正线地面段、高速铁路,首排原则上不再规划建设住宅;其它交通干线两侧首排应优先安排公共建筑等非敏感建筑。
综合实施多种治理措施,逐步缓解交通噪声污染。高速路、快速路和主干路路面改造更新过程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路面。开展低噪声路面、道路两侧声屏障等减振降噪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铁路运输企业加强轨道交通线路及车辆、铁路线路及车辆维护保养。强化科技赋能执法监管,在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路段推广非现场执法设备,严厉查处机动车违法“鸣笛”“炸街”等扰民行为,持续开展“消声静路”专项行动。
科学开展交通噪声评估与重点治理。对交通噪声投诉集中、影响广泛的路段开展交通噪声污染调查评估,制定“一
路一策”治理方案,推动重点路段噪声污染治理。加强重型货车限行、限速管控,制定重型货车交通运输噪声缓解方案。推动铁路运输企业开展铁路运行噪声污染情况调查,制定并实施综合治理方案。
(四)合理防控社会生活噪声
加强固定设备噪声污染防治。对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经营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引导商业经营者优化布局空调、冷却塔、水泵、风机等排放噪声的设备,加强维护保养和日常巡查,管控经营活动产生的其他噪声。
加强公共场所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制定噪声管控公约,合理规定相关活动区域、音量、时间,鼓励设置噪声自动监测显示设施。推动敏感建筑物周边校园广播设备改造,借助定向扬声技术,减少噪声扰民影响。
推动基层组织开展噪声共治。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及时协调化解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积极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违法责任,引导工业企业、商业经营者、文化娱乐场所等行业建立自律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自觉遵守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减少噪声排放。
(五)规范工业噪声污染管理
规范工业噪声管理,实行环评-许可-执法全周期管控。新、改、扩建项目须提交噪声影响预测,厂界预测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限值的需追加降噪专项设计,并与环评同时审批、同时验收。禁止使用《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鼓励低噪声工艺、变频调速、模块化装配线;重点企业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第五章 系统提升城市生态宜居品质
一、持续夯实生态基底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统筹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三大路径,持续夯实城市绿色生态基底,不断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厚植生态底色。
(一)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提升生态空间连通性。以提升生态连通性为重点,统筹推进东西部生态绿带与南北生态廊道建设。依托绿道网络系统,有机串联北运河、通惠河等主要水系及沿线森林公园,加快构建贯通全域的主轴绿道体系。科学布局连接北运河与潮白河、城市绿心与东郊森林公园的关键动物迁移通道,织补形成“生物廊道网络”,切实保障生态空间的互联互通。
统筹建设跨区域绿色空间。推进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等重大绿化项目建设,与廊坊市共同高标准合力共建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并沿潮白河延伸,构建东部生态绿带,建成覆盖320平方公里的森林湿地群落。推动通州区与北三县交界地区生态绿带规划落地实施,推动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持续落实“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要求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落实市级部署,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全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6.4平方公里,占通州区国土面积6.2%。加强辖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环境监督,配合市级完成年度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核实、报送。
(三)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提升森林生态质量和近自然化水平。全面梳理可造林潜力图斑及重点区域的现状与规划差异,科学制定并落实造林绿化计划。深化森林健康抚育,重点加大低效林改造、幼龄林抚育和森林健康经营的力度,营造“异龄、混交、复层”的健康稳定森林景观。开展生态林分级分类经营,对栽植满5年且郁闭度达0.7以上、林木间生长竞争严重、林分结构不合理的平原生态林开展林分结构调整,建设生态保育小区,提升平原地区森林近自然化水平。“十五五”期间,实施1000亩近自然景观林改造提升示范工程。
提升河流自然岸线保有率。完善城市副中心“一片、两带、三区”的湿地分级保护网络,重点加强北运河通州段市级湿地及125处区级湿地的管护。利用疏解腾退的土地并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造林绿化建设小微湿地。在有条件的区域恢复河流自然形态,努力提高河流连通性,稳步提升河流自然岸线保有率。推进温榆河、北运河等重要补水河道与片区内部沟渠水网的连通。
二、深入开展花园城市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导向,通过构建城园一体的公园体系、促进公园活化利用、打造花园示范街道,全方位推进花园城市建设,早日实现“千年运河城,花园副中心”的美好愿景。
(一)推进城园一体公园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城市公园建设。依托现状城市绿心森林公园、大运河森林公园等大型公园绿地的良好基底,丰富服务功能,形成京承线、京哈线绿廊公园等一批完善城市副中心生态格局的大型综合公园。实施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提升工程,建设建设身边微花园,以15分钟绿色生活圈为标准,利用老城社区、运河商务区、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等区域内零星地块,建设富有特色文化符号和生活情趣的游园,提升市民身边绿色空间的规模与质量,推动城园一体、精细化智慧化提质升级。
促进公园活化利用。研究构建“一带六道多中心”的公园活化发展格局。高质量建设大运河公园游憩带,充分利用公园+、+公园工作思路,稳固以5A景区为示范试点带动全域大文旅发展的格局。打造城市副中心有影响力的特色主题式公园场景,针对郊野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结合全市公园运营业态白名单策划“公园+”特色主题式公园场景。
(二)加强花园城市示范建设
高点定位打造花园城市典范项目。加速建设大运河生态文化带、潮白河—北运河跨省花园带,重点围绕六环创新发展轴开展高线公园实施建设,高质量实施城市副中心精华片区,推动城市副中心花园城市格局的完善。打造花园式行政办公区、花园式文化旅游区、花园式商务服务区;建设梨园北苑、新华西海子等一批花园示范街区;差异化打造台湖演艺小镇、宋庄艺术创意小镇、潞城生态智慧小镇等花园小镇。
强化城市副中心花园化的城市风貌特色。打造高品质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城市绿化美化,提高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营造四季有景、色彩丰富的城市绿色空间。全面落实北京市和通州区花园城市建设工作部署,推进大运河、潮白河生态景观带、城市绿心森林公园、门户廊道等城市重点区域绿化彩化;多维度布局构建城市画廊网络,建设通济路、广渠路、通燕高速等礼宾廊道、城市画廊,推动覆盖全域的生态文化出行体系的建设;加强城区灰绿融合,推动立体绿化建设,突出打造城市副中心花园化的城乡风貌特色。
提升建成区绿视率水平。针对北苑南路、新华北路、玉带河东街、玉带河西街、通惠北路等绿视率较低道路,实施林荫化建设及沿线立体绿化。优化道路两侧现状绿化,在有条件的隔离带增植两排乔木,形成连续林荫路系统。推进立体绿化与低影响开发措施相结合,推广低碳环保理念,提高片区绿地面积与绿视率。到2030年,建成区绿视率水平实现稳步提升。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持续落实北京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相关要求,研究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跨区域形成合力,协同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加强重要栖息地保护,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一)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
研究建立区级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工作机制,促进部门间生物多样性问题会商和信息共享交换。强化部门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侵占和破坏林木种质资源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监督检查。
(二)深入开展调查观测
健全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体系。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立全区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全面掌握生物多样性现状与动态。建立健全智慧监测体系,在大运河森林公园、城市绿心森林公园等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针对黑斑侧褶蛙、黑鳍鳈等重点保护物种,融合红外相机、卫星遥感、物联网、云计算等前沿技术,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智慧观测网络。针对大鸨等重点保护物种,设置固定样地、样线、优先保护物种监测点,配备相应设备,长期动态监测区内物种多样性的动态变化及其栖息地环境。
定期开展外来物种普查。强化全区农田、渔业水域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治理,重点做好草地贪夜蛾、美国白蛾、三裂叶豚草等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与综合治理。
(三)持续恢复重要物种栖息地
结合平原林林分调整、建设自然带等重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进行栖息地保护恢复。开展北运河两岸彩化提升工程,优化鸟类栖息地环境,结合鸟类栖息地环境优化与湿地保护工作,在一定区域内适当保留或种植食源性植物,打造观鸟爱鸟护鸟爱好者的自然生态基地。持续开展生态保育小区等自然带建设,在公园、林地内划定留野区,为野生动植物提供自然栖息空间。同时,推进多类型城市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和体验地建设。
(四)协同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
落实潮白河“一河两岸”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工作机制及《潮白河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合作书》,推进京冀两地生态系统、生物物种、生物遗传资源的全面保护。在市级部门统筹下积极推进京津冀林木良种备案互认工作。加强区域生态资源监测监管,协同防控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有害生物。以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建设为契机,联合廊坊北三县建立“生态修复技术共享库”,重点推广湿地基质改良、耐盐碱植物培育等技术,同步开展鸟类环志联合监测。
四、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统筹推进GEP-R提升与生态示范创建两项重点任务,加快形成生态保护与价值增值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为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支撑。
(一)着力促进GEP-R提升
按照全市工作部署统一开展GEP-R核算,以生态保护为导向,稳步推进GEP-R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等中的应用。立足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和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生态系统特征,积极探索具有城市副中心特色的差异化GEP-R提升模式。围绕扩大绿色空间、提升生态品质、控制开发损耗等重点方向,拓宽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的多元路径,持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实现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的有效转化。
(二)稳步推动生态示范创建
探索“两山”转化模式,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重点打造大运河文化旅游、凉水河滨水文化、潮白河运河休闲三条精品生态旅游产业带,加快培育一批主题民宿集群、森林康养基地、自然教育基地等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标杆性乡村旅游产品。依托西集大樱桃、张家湾葡萄等特色农产品资源,深化“生态+”乡村振兴发展路径,推动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有效转化。
以碳票机制为创新引领,深化林下经济与生态循环多元化探索,加快构建生态保护与价值增值良性互促的闭环体系。持续探索公园绿地活化利用新模式,打造多元化“公园+”消费新场景,推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主题游览线路,建成一批绿色文化教育实践基地,为全市乃至全国生态资源价值转化贡献“通州方案”。
第六章 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健全协调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筑牢安全底线。
一、强化生态安全风险防范
(一)提升生态安全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生态安全治理体系,共同推进生态安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高效率运行。研究建立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将生态安全与美丽通州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绿色低碳发展一体部署,加强形势研判和问题研究,提升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处置能力。到2030年,生态安全监测预警指数达到北京市要求。
(二)深化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修订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适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区级、专项及部门预案体系。提升企业应急预案质量,研究推行“卡片化”管理。发挥企业自主作用,推动多层次应急演练实战化、无脚本化。
防控环境风险。建立环境风险数据库,更新重点风险源清单,动态实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环境风险源,制定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提升环境应急保障能力
完善指挥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衔接和协同。推动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和装备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专业应急处置队伍,支持重点企业建设救援力量。研究推广先进应急处置技术,完善泄漏处置、污染控制等物资装备。升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与应急指挥平台,强化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一张图”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和可视化管理。完善辐射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区级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提升。
(四)强化重金属风险防控
强化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推动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升级改造、绿色转型。
二、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水平。逐步减少危险废物填埋,严格危险废物出京填埋审批。按市级要求落实危险废物填埋“白名单”制度,除白名单内危险废物,其他危险废物原则上不允许填埋处置。到2030年,本区危险废物基本实现零填埋。强化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环境监管,严格落实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制度,督促危险废物填埋场运营单位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等环境风险评估。
提升收运、利用、处置能力。完善收集体系,深化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持续完善“小箱进大箱”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巩固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动态完善“平急两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深化区域合作,探索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和跨省处置利用补偿机制。
推动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依托国家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管理模式,实现“一码贯通”管理。探索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鼓励危险废物相关单位积极使用“危废宝”等资源循环交易线上平台,开展危险废物交易和结算,实现废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
不断推进有害垃圾处置体系建设。科学布设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打通“街道暂存—区级中转—终端处置”全链条,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推动区级集中暂存点严格对照危废贮存标准改造。建立并落实每月一轮收运机制,对灯管、废电池、废家用化学品等重点品类实施闭环运行,常态长效“保安全”。
三、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强化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实施新一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的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等信息调查,更新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名单。配合市级部门建立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体系,完善区内新污染物监测网络,以抗生素和全氟化合物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探索开展环境多介质新污染物精准识别、溯源与风险评估。
开展新污染物风险防控。深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限、治”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强化新污染物治理与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的协同管控,依托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清洁生产等管理制度,实施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和过程排放管控。严控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对相关产品开展质量随机抽检,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
强化重点领域新污染物治理。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持续开展抗菌药物及细菌耐药监测,研究推动居民家庭废药品回收,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开展农药使用风险隐患排查,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农药及助剂,推广应用高效低风险农药。加强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聚焦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等场景,推动典型新污染物多介质协同治理试点。研究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四级处理设施,开展污水、污泥中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去除治理技术研究。开展全氟辛酸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抗生素、半导体行业新污染物等重点领域迁移转化规律、环境风险评估、治理技术等科学研究,强化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加快新污染物治理监督、执法、监测和信息化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提升本区统计调查队伍能力。
四、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坚持安全底线,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规范监管,推进核与辐射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受控,确保通州区环境安全。
严格核与辐射源头管控。继续严控高风险放射源的准入,控制辐射、探伤等I、Ⅱ类放射源单位数量,保持动态平衡。非必要严禁外地伽玛源探伤单位进入通州区作业,严控X射线移动探伤单位准入,放射源单位数量、在用放射源数量保持稳定。加强对质子治疗、医学影像中心、核医学等项目的政策引导和专业指导,科学布局,合理布置,预防“邻避效应”。
规范放射装置过程监管。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突出差异化精准管理。强化高风险活动监管,提升移动伽马探伤监管水平。完善科研教学单位管理,继续清查历史遗留放射性物质,查找安全隐患,规范放射性物质使用。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属地发证单位实施检查,落实检查频次要求。
加强核与辐射风险监测预警。有效运行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开展风险监测预警,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优化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核设施周边辐射环境监测和重点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
加强其他设施安全管理。完善放射性废物(源)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等过程管理建立医疗、科研等放射性废物(源)动态管理台账,促进危险废物及时规范处置。加强放射性废物(源)登记和台账管理,做到放射性废物(源)及时安全收贮。
完善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加强输变电、广播台站等电磁设施环境管理,规范设施选址选线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推进电磁辐射监测数智化,开展微型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站研究,完善电磁辐射监测网络。推进通州区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估,掌握电磁环境状况,回应公众关切。开展电磁辐射“三同时”检查,开展移动通信基站备案核查。
五、加强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
(一)健全适应气候变化机制
完善气候变化观测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长期、稳定、连续观测系统,实施气候变化事实和主要天气气候事件全过程监测,建立气象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研究绘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完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和预报预警体系,提升对长时间尺度范围气候变化预估的准确性。开展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细化城市气候风险地图。健全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研究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综合表征指标,提升基础设施、能源、水资源、生态系统等重点领域适应能力。到2030年,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建设
落实北京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和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级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提升区域气候变化健康适应水平。强化气候适应能力建设,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气候风险评估能力。健全区域气象监测和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强化低温寒潮、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预报精度,加大重点区域的精准预测预警;开展气候变化风险和极端气候归因分析,提升灾害风险早期识别、综合风险评估能力,动态化开展面向通州区水资源、生态系统、能源、农业和公共健康等敏感领域的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
(三)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制定抗御不同类型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加强气候灾害及其诱发灾害的应急预案部署。做好应急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快速调用制度,全面提升救援队伍专业化水平。完善“平急两用”公共设施网络,实施气候灾害防治工程,动态更新应急避难场分布地图。
(四)开展韧性城市建设试点建设
强化重点领域气候韧性。强化应急预案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做好极端天气事件应对。持续提升能源、基础设施、生态系统、农业等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海绵城市试点区带动作用,在文化旅游区、运河商务区、城市绿心等重点区域推广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验,推广开展“海绵校园”“海绵公园”“海绵道路”等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持续提升全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例。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 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
全面提升韧性城市建设。强化河湖长制,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完善防洪安全体系,按照上蓄、中疏、下排的原则,基本建成通州堰系列分洪体系,加快实施温潮减河工程,系统提高潮白河、北运河等河道防洪能力,结合大型湿地与森林公园建设,合理设置洪水调蓄区,完善整体防洪安全格局。优化城市韧性空间,均衡布局消防设施,建设分级分类疏散通道和避灾场所,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疏散救援通道系统。
第七章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一、完善绿色生产力培育体系
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发挥标准引领、源头预防、制度约束作用,激发绿色发展内生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良性互促,打造绿色城市典范。
(一)健全绿色生产准入促进机制
强化标准引领。及时落实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优化以提质、减污、降耗为导向的产业疏解提质标准体系,持续推进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调整退出。及时落实市级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污染物和碳排放标准,严格遵守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
完善支撑体系。落实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政策,充分利用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环保绩效提升、节约循环回收等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污染治理水平。积极培育碳核算、碳足迹、绿色设计、绿色认证、ESG 评级评价专业服务。
(二)完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完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共享共用,与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有效衔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智化建设,支撑产业布局优化、生态环境准入研判、园区环境管理等;依法依规向社会提供查询、研判服务,支持企业投资决策,促进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深化环境影响评价。落实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提升审批与服务效能,依法依规审批区级审批权限项目;建立实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台账机制,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加强环评管理与碳排放“双控”制度衔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碳排放评价、鼓励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评价。依法推进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环评、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时同步开展碳排放评价。深化区域环境评估,合理简化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环评。在更多行业推广排污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两证合一”审批。
完善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强化“一证式”管理制度建设提质增效,规范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推动修订清洁生产管理办法;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汽车整车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等涉有毒有害物料使用的行业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清洁生产达到二级以上水平。按照市级部署开展第三次污染物普查。
构建环境信用体系。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鼓励重点碳排放单位主动披露碳排放信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应用,统一归集“信用中国(北京)”等平台,提升环境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快构建ESG体系,推动在京上市公司主动披露ESG信息,支持城市副中心开展ESG创新发展试点。
加快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落地实施,完善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标准体系,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服务产业园建设,高标准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推进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探索极端天气应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绿色发展新机制,推动区域绿色一体化发展,为绿色技术创新和产业落地提供政策支撑。
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积极培育生态文明价值观,让生态文化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理念,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行动。
(一)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持续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国民教育体系,鼓励学校将生态环境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总结凝练形成一批精品课程。充分利用科普教育基地、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等场所开展自然科普教育,面向社区、企业等开展宣讲,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宣传,以全国生态日、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首都义务植树日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美丽北京,志愿有我”系列活动,支持培育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积极弘扬生态文化。依托大运河文化建设,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生态文明建设互融互促。结合“花园城市”建设,建设生态文化风景廊道。用好“漫步北京”等旅游品牌,积极推介生态旅游资源。鼓励各区挖掘利用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资源,创作一批生态主题文艺作品,到 2030 年,力争打造 1-2 个生态文化品牌。
(二)营造绿色生活新风尚
营造绿色便利出行环境。优化“轨道+公交+慢行”网络,提升轨道交通出行服务能力,优化公交线网和场站布局,构建便利互通、多网融合的公共交通体系。优化慢行系统品质,加快非道路车道和人行步道增补、连通、拓宽,鼓励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推动公园无界开放、便利通达,打造一刻钟绿色便民生活圈。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到80%。
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社区、村要发挥自治作用,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法定义务。普及分类常识、优化桶前值守等,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规范桶站设施,合理布局容器组合及数量,保持垃圾桶站周边干净整洁。因地制宜推广一袋式回收、智能回收等,推动实现居住小区(村)便民回收渠道全覆盖。鼓励餐饮、快递等行业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餐盒与包装材料。
积极培育绿色消费习惯。扩大绿色产品供给能力,鼓励商场、电商平台主动公开产品能效、碳足迹等信息。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鼓励优先选购一级能效或获得绿色认证的智能家电、无氟空调及绿色建材等。有序培育闲置物品交易、共享租赁等循环经济模式,引导公众将绿色消费理念转化为日常购买决策。
三、统筹推进美丽系列建设
立足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分步分类建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因地制宜推广美丽建设典型案例,建设美丽北京先行区。
(一)稳步推进美丽通州建设
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推进新时代美丽城市建设。深入挖掘通州区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将历史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建设和规划中。加强对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打造具有运河文化特色的城市景观和公共空间。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城市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和水平,营造整洁、有序、美丽的城市环境。
积极推动美丽细胞建设。推动美丽园区、美丽工厂、美丽社区等美丽细胞建设。以城市绿心“零碳”园区为模板,推广地源热泵、光伏发电、碳捕集技术,打造全生命周期零碳园区,对获评市级“美丽园区”的单位给予税收减免、绿色金融优先支持。在梨园镇、北苑街道等老旧社区,实施节能改造、垃圾分类、绿化提升工程,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城区环境生态化,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美丽社区。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学校、街道、庭院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推动建设各类美丽细胞。
(二)建设和美乡村范本
深化农村环境治理。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实现基本看不到“脏乱差”、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落实《北京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动态更新区内清单,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在北运河、潮白河等流域实施生态修复项目,恢复河道自然岸线,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建设美丽乡村。以“全域提升”为目标,推动乡村发展从“洁净整齐”向“生态宜居、治理有效、富有活力”的根本跨越。通过片区化、梯次推进乡村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系统构建现代化治理与长效管护体系,并同步深化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补强与生态产业培育,最终打造彰显大运河文化底蕴与城市副中心品质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到2030年,建成美丽乡村XX个。
深入推进“两山”转化。推动落实城市副中心(通州区)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全面加快城市副中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发挥城市副中心多河富水优势,大力发展水岸经济。推进平原地区小流域治理工作,探索小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林业产业链条,推进林业价值转化。依托大运河文化带、绿心公园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康养度假等产业,打造“运河人家”“森林小镇”等品牌。
构建“农业+”多业态经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结合通州区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做优农业绿色产品,打造现代农业试验区,培育带有城市副中心特色的生态产品。打造于家务乡“现代农业”示范,持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构建以种业为核心,产业融合发展的特色产业链。推动数字农业创新技术应用,实现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鼓励农民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促进宜居宜业乡村建设。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空间,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空间设计,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实施“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优化路网结构,推进村村通公交服务质量提升,结合乡村旅游需求规划特色产业配套交通设施。在台湖镇、西集镇等示范片区试点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路况实时监测、拥堵预警等功能。推进5G网络、物联网在农村地区覆盖,建设智慧农业平台,实现农业生产数字化管理。
四、提升生态环境诉求满意度
多方面信息高效整合,推动“未诉先办”扎根落地。深化生态环境接诉即办“管家”机制,立足加快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未诉先办”,聚焦群众关注热点、痛点和难点,积极做好信息共享,依托前置审批、事中监管、专项执法等多项业务工作,强化前置风险防控,对涉及范围广、造成影响大、易引发诉求的工作决议决定,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和防范措施,不断降低群众投诉率、提升生态环境满意率。
多部门联动,提升宜居宜业建设水平。对涉及到多部门甚至多单位的民生诉求开展联合办案,接诉即办人员不仅要深研自身领域,更要广泛涉猎其它相关专业知识。加强日常工作交互,突破知识壁垒、联通联动,多方发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让发展速度与民生温度相契合。
五、推进京津冀生态协同发展
充分发挥北京首善之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与津冀地区共同推进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整体提升区域绿色发展水平。以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为契机,以京秦京津两条绿楔、北运河-潮白河生态绿洲建设为重点,构建绿色生态廊道;完善合作机制,落实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制度,深化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保联治,加快形成统一的环境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区域协同发展。
第八章 健全美丽通州建设保障体系
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各领域资源,充分运用科技、法治、市场、政策“组合拳”,完善与美丽通州建设相适应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强化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生态系统碳汇、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领域的探索性研究。聚焦绿色低碳转型、污染防治攻坚、气候变化应对、数智赋能监管、生态系统韧性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及健康安全等重点方向,开展关键技术研发。
积极承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创新2030-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专项落地应用,重点推动移动源减排与智慧监管、美丽河湖跨区域共建、土水污染协同监控与修复治理、新污染物多介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先进低碳技术集成、噪声污染智能感知与靶向防控、监测智慧实验室、智能化装备设施等领域先进技术成果在城市副中心率先示范应用。加强绿色技术装备创新和推广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等大规模应用。
建设生态环境智慧治理体系。完善智慧生态环境平台,深化智慧监测、决策、监管等综合应用,形成一站式决策驾驶舱、前瞻性预测推演引擎、闭环化指挥调度体系。整合大气、水、土壤、噪声、固废、生态、污染源等全要素数据,构建统一规范、动态更新的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体系。整合全区涉及生态环境工作的政务数据,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和共享机制,形成“数智+”生态环境智慧治理业务场景。
二、落实法规政策与标准
健全重点领域法规标准。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及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法规。落实市级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统筹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生态,围绕产业、建筑、交通等关键领域,强化能源、生态、文化等重点支撑,建立完善绿色发展标准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
优化财政税收调节功能。加强财政对美丽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常态化、稳定的污染防治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实现资金分配与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资金绩效管理联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明确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对纳入试点行业依法依规开展征税工作;依法落实节能环保税收优惠和绩效等级先进企业税收减免。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完善分类补偿,深化生态涵养区综合补偿,强化重点流域横向补偿机制。
发挥经济政策杠杆作用。落实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支持重点行业设备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老旧车更换新能源车、家电先进能效购置替代等。落实大气治理绩效升级、先进低碳技术、监测设备更新等支持政策,运用以奖代补、按比例补贴等方式,鼓励重点行业企业绿色低碳改造。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有效融合。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强化金融、财政、产业政策协同,引导金融机构丰富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产品与服务。
三、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加快构建“天空地移智一体化监测网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为生态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数据保障,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副中心。
(一)完善“天空地移智”一体化监测网络布局
打造首都现代化监测示范区。立足自身功能定位与生态特点,以北京市“天空地移智”一体化监测网络四大核心要求为指导,聚焦城市副中心战略定位,未来五年建成覆盖全域、智能高效、精准溯源、多源协同的现代化监测体系,支撑京津冀生态联防联控,打造首都现代化监测示范区。
推进重点区域一体化监测试点。在重点区域推进一体化监测试点,如运河商务区、行政办公区等,参照首都核心区模式,实现重点区域环境要素的全方位、高精度监测,为区域生态管理提供精准数据。
补齐监测短板。针对温室气体,补充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实现限排温室气体全覆盖,可建设温室气体高精度综合性监测站点;构建环境健康监测网络,识别不同环境介质中有毒有害物质,结合群体特征建立重点地区典型重金属、有机物监测网络。
推动多部门监测网络、监测数据共建共用。加强与气象、园林、地勘等部门的合作,整合现有监测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提高监测效率。同时,将街道乡镇网络向村级单元延伸,加强老百姓身边的异味、噪声、中小河流等监测,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到监控的转型。
(二)强化数智化监测技术应用
提升监测设备智能感知水平。对现有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辐射等自动监测站进行数智化改造,推动手工监测向“采-送-测”全过程自动化转型。构建无人船、走航车等移动式监测-溯源-核查技术体系,加强振动感知、原位检测等污染源感知技术应用,推进机器视觉、声纹识别等技术在生物多样性监测中的应用。
加强监测数据管理,提升数据应用效能。增强智理数据能力,夯实生态环境大数据底座,建设区级监测数据资源中心。构建分级分类的数据管理体系,形成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目录,出台数据管理办法,推动与市级及跨部门数据交互共享,确保数据高效流通与安全保护。构建面向管理应用的时空融合数据库,实现监测数据全景式一图可视。
构建智慧应用引擎。研发异常数据诊断、运维智能质控、污染风险预警、污染问题识别等模型算法,形成多智能体“算法超市”。围绕预测预报、溯源分析、环境管理智能辅助等重要场景,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垂直领域“大模型”,建成集“监测、评价、诊断、预警、研判、决策”一体化的精准防治与智慧决策体系,构建通州区生态环境监测“智慧大脑”。
(三)建设高效智慧精密实验室
建设高效的智慧实验室。聚焦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产能,利用机器人、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黑灯”实验室。重点开展大气组成、水质指标、土壤成分等监测全自动无人化实验室建设,强化环境样品的智能采样、公共物流运输、批量化制备,强化等效验证机制,建成在区域内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效智慧实验室。
建设精密实验室。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监测质控需求,建成大气全流程智能化质控体系,建设自动监测基准及智能质控实验室。强化污染源监测比对体系,统一废气、废水等自行监测规范。
(四)提升应急处置监测能力
依托无人机等技术,对辖区内运河水系、大气传输通道等重点区域,实现污染事件的快速定位与动态追踪。建立应急监测物资智能储备库,结合通州区产业分布,针对性储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快检设备与防护物资,确保应急响应时“拿得出、用得上”。强化区、市、企三级联动机制,与市级监测平台共享数据,联动辖区内重点企业自建监测点,遇突发环境事件,第一时间整合“官方 + 企业”数据,辅助决策污染防控措施。开展常态化开展应急监测演练,模拟河道突发水污染等场景,让监测队伍在“实战化”训练中,提升快速布点、精准检测、报告输出的效率,筑牢城市副中心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五)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管控
健全全领域的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人机料法环测”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现场监测采样过程质量控制,建立智慧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全领域全方位覆盖。
持续提升自动监测能力与管理水平。构建基于计划、实施、评估和持续改进的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管理系统,推动自动监测站点电子围栏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提升质量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实现全领域全过程质量管理和穿透式监管。组织不同实验室间比对、不同方法之间论证和监督指导,确保监测数据同步提升、统一可比。
严格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与市级监测质量保持一致,完善全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技术一体化要求,统一污染源监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严格落实监测数据质量监管一体化措施,强化持证上岗、质控考核和质量监督效能。
定期开展自行监测质量帮扶检查工作。建立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自行监测监督管理机制,形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的“三监”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和通报反馈,将自行监测不规范及数据弄虚作假纳入污染源分级管理体系,被依法处罚的纳入环保信用体系。强化技术防控手段提升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监管能力。
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联合监管和行刑衔接,督促排污单位依法依规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监测采样点位等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联网,提升监测数据质量数智化管理水平,严厉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站点人为干扰巡查,确保监测站点正常运行和数据真实准确。
四、加强新时代环境监管能力
提升监督管理能力。深化生态环境“监管统筹、监测感知、监察执法”的“三监”联动机制,不断拓展联动应用场景。完善差异化执法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与市场监管“无事不扰”清单有机融合,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初次违法慎罚。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强化用电、用能、视频等生产监控方式运用,深化人工智能应用,提升监管效能。开展执法练兵,提高执法能力。到2030年,非现场检查占比力争达到80%以上。
强化执法司法协同。健全环境治理执法司法衔接配合机制,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归口审理,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检察”协作,实现行政处罚与损害赔偿联动开展。推行环境保护禁止令,建立预防性司法机制。推进跨部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信息数据共享,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加强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
五、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将美丽通州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来抓,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强化统筹推动落实,将本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相关领域规划、年度计划等。实施一批美丽通州建设重大工程,统筹各级各类资金投入。及时总结美丽通州建设成果经验,通过新闻发布、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传播,推动国际交流与务实合作,为全国乃至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实践案例、贡献北京智慧。
开展美丽通州建设绩效考核。开展美丽通州建设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推进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加强规划实施情况调度跟踪,按要求总结评估及报告度。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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