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信局发布《南宁市 “强龙头育链主”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征集工作将于 7 月 3 日收官。方案设定发展目标,力争至 2028 年培育自治区级链主企业不少于 15 家,产业布局重点锚定新能源、绿色化工、绿色建材、生态林产等绿色低碳领域,聚焦比亚迪、多氟多等头部新能源企业精准培育壮大,围绕动力电池、整车制造等关键环节补齐产业链薄弱环节,持续优化全市工业碳排放布局。
为夯实龙头企业发展根基,方案从碳要素与能耗资源层面出台配套保障举措,持续强化重点项目用能支撑。主管部门将靠前做好链主项目全流程帮扶,统筹调配能耗、排污相关指标,满足龙头企业及配套产业链项目合规建设需求。依托新建绿电项目落地、优化绿电指标配置、引导企业加大绿色电力消纳、实施节能降碳技改等举措盘活富余能耗、碳排放及排污额度,腾挪所得指标定向倾斜供给链主企业与产业链重点项目,以资源要素精准落地助力绿色产业集群提速发展。
具体如下:
南宁市“强龙头育链主”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龙头育链主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6〕9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制造业九大重点产业“五个一”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6〕32号)精神,加快培育一批群链牵引力强、产出规模大、创新水平高、核心竞争力突出、市场前景广阔的链主龙头企业,支撑打造制造业九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工业强市”战略不动摇,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线,通过“市级定方向、政策给赋能、县区抓落实”的市县联动机制,强化政策集成和要素保障,加大链主企业培育力度,发挥链主企业在稳定配套、吸引投资、技术攻关、开拓市场中的“主心骨”作用,构建以链主企业为核心、上下融通、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推动南宁市制造业串珠成链、聚链成群,为加快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8年,力争在新能源、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食品加工、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及关键金属材料、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绿色化工、林产加工及纸业、生物医药及健康、绿色建材等制造业九大重点产业,累计培育自治区级链主企业15家以上,形成一批市级链主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链主企业育林行动,扩容培育梯队
1.建立分级培育库。建立链主企业培育库,全面梳理九大重点产业图谱,每个产业筛选一批产值规模较大、具备核心技术、在产业链中处于关键环节的优质企业纳入培育库,形成“发现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的梯队格局。〔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五象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配合,不再列出〕
2.精准对标辅导。对标链主企业遴选标准,对入库企业开展“一对一”诊断辅导,重点帮助企业补齐在研发投入、上下游配套率、产品占有率等方面的短板,支持企业申报链主企业认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3.推动企业上规模。深化市领导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工作机制,加大企业服务力度,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十亿级、百亿级工业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二)实施创新引领力提升行动,锻造核心技术
4.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围绕制造业九大重点产业的发展重点方向,征集凝练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形成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用好“揭榜挂帅”等机制,支持链主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揭榜,争取每年组织开展市本级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10项以上,参与自治区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项以上。支持链主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核心配套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产出一批重大原创成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5.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发挥链主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链主企业建设国家认可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支持链主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创新体系。鼓励链主企业到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东盟国家等国内先进地区和海外建设研发机构、前瞻设计中心,利用“北上广研发+南宁集成+东盟应用”模式,加速创新成果在南宁落地。(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6.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链主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共需对接,鼓励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支持链主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等成果转化平台,构建“实验室—中试—产业化”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撑体系。推动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组织牵头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并转化为首台(套)产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三)实施市场主导力提升行动,擦亮南宁品牌
7.支持品牌质量建设。引导企业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工程,争取列入广西名优工业产品推荐名录,创建“南宁智造”高端品牌,打造更多南宁制造精品。支持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提高国际化运营能力。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和普及应用。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大力开展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全面推广精益生产,帮扶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支持企业申请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以及低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湾区认证产品等高端产品认证、涉碳类认证等。支持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选树一批质量标杆企业,争取每年培育自治区级及以上质量管理标杆企业 5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8.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在主流新媒体平台、大流量媒体平台等开展线上推广活动,或举办新品发布会、产品订货会、供应链大会等产供销对接活动。鼓励企业在政府采购平台上架符合条件的产品,引导采购单位积极采购,依规合理提高预付款比例。深入实施“南宁制造·邕有佳品”品牌项目,组织工业品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商圈,引导工业产品融入日常消费场景,提升本土品牌市场可见度。深化拓展面向东盟的经贸合作,依托南宁企业一站式出海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商务信息撮合、商法认证、政策合规指导等全流程服务。支持企业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依托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优势,鼓励企业设立海外营销中心,拓展海外市场。每年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国际性知名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9.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及关键金属材料等行业优势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实施兼并重组,带动治理“小散乱”企业,完善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优势企业成长为具有生态主导权和核心竞争力的链主企业。鼓励和支持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链主企业对经营困难、资源闲置的中小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集中行业资源,加快行业升级。组织链主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一对一、面对面”专项上市培育和辅导,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积极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支持国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资产注入等多种方式,吸引一批链主企业迁入我市并培育成为上市后备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委金融办,配合单位:市投促局(园区办)〕
(四)实施群链带动力提升行动,增强产业黏性
10.强化龙头引领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加强产业链供需对接,支持链主企业定期发布原材料、零部件等配套产品需求清单,鼓励链主企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支持链主企业通过并购、引进、参股等方式吸引国内外科研力量、配套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等优质要素资源来邕发展,垂直整合和优化产业链,增强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控制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11.推动龙头带动行业智改数转。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制造”行动,推进行业数据汇聚,支持链主企业分类分级打造行业数据集,开发垂直领域大模型,形成一批标志性智能产品和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鼓励链主企业联合上下游核心配套企业一同实施设备换芯、机器换人、生产换线,提升行业整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加速完成数字化转型应用推广中心建设,通过推广中心,集中展示链主企业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标杆案例,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场景式、沉浸式推广。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引导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及关键金属材料等行业链主企业构建覆盖采选冶、精深加工以及综合利用等环节的产业互联网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12.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发挥链主企业引领作用和合作平台功能,支持企业集聚技术、品牌、渠道、人才等优质资源,开放产业链创新、资金、人才和要素等资源,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共性技术和行业解决方案,带动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以链主企业为核心的工业设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鼓励链主企业会同金融机构对供应链上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进行确权,为其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委金融办)
(五)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行动,延长产业链条
13.开展链主企业精准招商。以全市工业树产业林布局全景图为指引,聚焦重点产业链缺链弱链短链环节,全面梳理关键产业链头部企业、行业和关键零部件国内排名前列的企业,筛选梳理重点目标企业,深入分析目标企业投资需求,精准开展企业招商,全市每年新签约投资5000万元以上制造业项目超160个。强化基金招商牵引力,统筹用好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市场化运作基金等,通过“以投带引、招投联动”,加速引进一批补链强链的标杆性项目。〔牵头单位:市投促局(园区办)、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
14.推进上下游配套专项招商。支持链主企业开展以商招商,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在产业链上下游的“磁吸效应”,鼓励链主企业利用自身行业影响力、供应链渠道和商业网络资源,主动引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合作伙伴落户南宁。强化园区招商主阵地作用,依托三大国家级开发区等重点产业园区,支持链主企业做大做强,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入园,建设特色产业园区,推动形成“引进一个链主、带来一批配套、壮大一个集群”的乘数效应。〔牵头单位:市投促局(园区办)、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市卫健委、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东盟经开区管委会〕
15.深化跨区域产业链协作。充分发挥南宁作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门户、西部陆海新通道核心节点城市区位优势,支持链主企业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份等区域的产业链合作,积极参与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建设,主动参与区域产业链细化分工、优势互补,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平陆运河经济带建设机遇,推动链主企业加强与北部湾沿海城市、沿边等地区的产业配套协作,加快布局临港产业,大力发展向海经济。〔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投促局(园区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六)实施产业链项目建设行动,积蓄发展后劲
16.夯实产业链项目储备基础。紧扣全市工业树产业林布局全景图,聚焦重点产业链的关键短板、薄弱环节,支持链主企业联合上下游配套企业、科研院所共同谋划项目,重点储备产业链协同创新、智能化技术改造、绿色化转型、补链强链延链类项目,构建“储备一批、推进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储备动态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17.加快产业链项目建设。鼓励链主企业牵头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牵引力强、有利于塑造产业发展新局面的重大标志性工程,加大项目审批、用地保障、用能指标、环境容量等方面支持力度。落实自治区、设区市与链主企业三方联动推进机制,对链主企业重点在建项目实行全流程清单化管理,定期召开项目协调调度会,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推动项目加快落地见效。加快链主企业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统筹资源做好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对成熟的项目及时做好落地服务指导工作,力争实现每年新增“双百双新”产业项目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重点办)
18.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深入实施“千企技改”工程,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等国家政策,用好用活自治区和市本级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定期举办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推进暨供需对接活动,帮助和引导链主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链主企业加快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力争每年实施“千企技改”工程项目2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要素保障
(一)强化用地保障。落实工业用地控制底线,强化园区闲置低效用地处置。鼓励链主企业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要求,在符合现行政策并保持用地性质、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自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转让给上下游核心配套企业。推广“标准地”出让模式,支持链主企业与上下游核心配套企业联合参与产业用地“招拍挂”(招标、拍卖、挂牌),实现“拿地即开工”。(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二)强化用能保障。加大对链主企业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力度,统筹安排指标保障链主企业项目合理的用能和污染物排放需求,通过建设绿电项目、合理分配绿电指标、鼓励绿电消纳、开展节能降碳减污技术改造等方式,腾出的能耗和碳排放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用于支持链主企业及其产业链关键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三)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自治区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同时统筹市本级现代工业发展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给予支持。对链主企业特别重大的项目,统筹用好基金、信贷、担保、保险等金融工具,综合采取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市场化运作基金等,围绕关键产业链企业开展投资,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跟进投资,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和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市国资委)
(四)强化用人保障。加大产业人才引育力度,支持链主企业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将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纳入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高层次人才通过认定后落实人才住房等政策。鼓励链主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布局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实施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引导企业加大本土人才、青年人才使用力度,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卓越工程师及复合型人才。落实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提高科技人才在薪资、股权激励、住房保障、医疗保障、配偶就业等方面的待遇。加强用工保障,支持链主企业与驻邕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推行“订单班”等定向培养模式。建立链主企业用工需求清单,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市内市外联动,加大用工服务,切实保障链主企业用工需求。(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南宁市制造业九大重点产业“五个一”工作机制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强龙头育链主各项工作,梳理责任清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优质企业。各县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梳理责任清单,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加强对链主企业及其产业链关键配套企业服务,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梯度培育动态管理。构建“市级基础培育、自治区级重点突破”的链主企业梯度培育格局,建立区、市两级链主企业培育库联动管理机制。对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滚动调整,其中:已达到市级链主认定标准的,按程序认定为南宁市链主企业,并作为自治区级链主企业的重点后备力量;已达到自治区级链主企业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级链主认定;成长性较好、发展潜力大但暂未达到认定条件的,纳入重点培育名单;对经营不善、不再具备培育潜力的,及时调整出库。
(三)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生态。加大链主企业宣传力度,在南宁广播电视台、南宁日报等市属主流媒体做好“链主风采”“南宁智造”等宣传,讲好链主企业发展故事,提升链主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链主企业在南宁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形成“头雁引领,群雁齐飞”的产业发展生动局面。
附件:1.制造业九大重点产业链主企业培育任务表
2.南宁市链主企业遴选标准和程序
附件1
制造业九大重点产业链主企业培育任务表

附件2
南宁市链主企业遴选标准和程序
一、遴选标准
链主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业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二)群链牵引力强,在本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具有一定数量的配套企业。
(三)产出规模大,年工业总产值(或年工业营业收入)或年缴税达到一定规模。
(四)创新水平高,拥有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含母公司授权或共有的成果)。
(五)市场前景广阔,符合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产业政策及发展方向,能效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六)近三年内信用记录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二、遴选程序
每年由市工信局根据政策要求和产业发展实际发布申报通知,明确市级链主企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后向社会公布。
来源: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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