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2 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 2026 年第 42 号令《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该文件将于 2026 年 8 月 1 日正式落地实施。
办法对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作出清晰界定,即各类用能主体消耗可再生能源占自身总用能的底线占比,整体划分为电力、非电两大考核指标体系。其中电力类指标覆盖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品类;非电范畴则涵盖可再生能源冷暖供能、绿氢及绿氨绿醇制备、生物燃料等多元化应用场景。
针对两类指标,文件明确差异化达标路径。高耗能企业完成电力考核指标,可依托自发自用新能源、绿电直连项目、绿电与绿证交易划转等渠道;落实非电占比任务,可布局可再生能源冷热供应、绿基化工品生产、生物质综合利用等项目。同时规范非电消纳统一核算公式,以企业自产及外购可再生非电能源总量,除以企业全部非电消耗总量得出考核占比,燃料热量统一采用低位热值统计。
文件细化绿氢化工、生物质能两类核心业态核算细则。绿氢、绿氨、绿醇分为原料利用与燃料化利用两类分别统计;生物甲醇归入绿基化工核算,生物质供热纳入可再生冷暖供能统计,确保各类项目计量标准统一。
办法同步设置清晰约束惩戒机制。未达标重点耗能企业,须在指标公示后三个月内借助绿证等市场化手段补齐指标并上报主管部门;超期未完成的,将被约谈通报、记入信用档案并实施常态化重点监管。各省份电力消纳权重若未达标,同样给予三个月缓冲期通过绿证交易补足,同步配套电网扩容、调节资源建设、完善电价机制等配套举措并上报;逾期未达标地区主管部门将被国家层面约谈通报,未完成指标顺延至次年,五年规划收官年份指标不得结转。
具体如下: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 2026年第42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令
第42号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已经2025年12月26日第26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
交通运输部部长:刘伟
2026年6月5日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pdf














来源:国家发改委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新能源运维工程师(风电/光伏/火电/储能运维)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别盲目转行!综合能源服务师真实薪资 + 入行门槛一次性讲清!
>>>“双碳”催生的金饭碗:综合能源服务师身价暴涨,一将难求!
>>>光伏企业集体“换赛道”!算电协同成新战场,综合能源服务师薪资曝光
>>>电工证持有者的黄金职业选择:光伏、风电与新能源工程师全解析
>>>能源管理岗薪资 PK:国企、外企、民营科技公司,谁给的更高?
>>>能源人必懂!新型电力系统是什么?对能源项目管理提了这些新要求
>>>能源人必看!除了能耗总量和强度,这6类KPI才是降本增效的核心抓手
>>>能源人必学!能源目标指标异常波动:系统性分析诊断全流程
Copyright © 2012-2018 碳排放管理师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409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