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3 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正式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 “十五五” 规划》,为未来五年天津市场监管领域高质量发展划定行动路线。规划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着力构建新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统筹推进计量标准迭代升级、技术机构能力强化与专业人才队伍培育,深化华北大区计量领域协同联动,夯实绿色发展计量技术底座。
规划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部署实施市场监管 “五大工程”,明确六大发展目标,围绕质量变革、市场治理、安全监管、营商环境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向部署多项重点任务。通过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监管一体化,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优化市场准入与监管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该规划将进一步完善天津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助力京津冀市场监管协同提质,服务地方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具体如下: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研〔2026〕7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6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天津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的关键时期,对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推动天津市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编制背景
一、“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十四五”时期,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工作要求,大力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生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优良消费生态打造、保安全惠民生等市场监管“五大工程”,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善作善成、见行见效,为天津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
一是质量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提升。推动发布《天津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意见》,质量强市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加速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建成30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牵头组织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搭建“研发创新、小试中试、通用制造、市场营销、投融资”五大创新服务平台,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探索质量强企、质量强链、质量强镇(街)建设的特色路径,组建八省市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是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生态持续优化。精准打造中药传承创新振兴、创新药物孵育转化、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引领、津沽美业共享提升、智慧药监赋能产业发展“五幅实景图”,建设中药传承创新、高端医疗器械、美丽健康产业3个公共开放共享的产业创新平台,10个创新医疗器械产品获批上市。出台一系列扶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获批国家药监局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有力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坚持“痛快高效”办事,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实施政务服务“桩基工程”,打破部门之间数据壁垒,实现市级部门政务数据联通共享。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署,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机制,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打造“1+N”服务型执法体系。“十四五”期间经营主体净增43.16万户,经营主体发展质量位居全国前列。
四是优良消费生态打造持续加强。深入打造“放心消费在天津”品牌,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出台《直播电商服务规范》,“七日无理由退货”由线上向线下延伸,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数量持续提升。广告市场秩序持续规范,广告创意与文旅商贸实现融合发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守护消费”执法行动,促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强化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加强重要物资保供稳价,全市价格秩序总体保持稳定。
五是“三品一特”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抓好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设立天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颁布实施《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的18条措施,“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持续推进药品安全风险系统治理、药品安全重点领域精准监管、药品安全执法提质增效、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药品监管体系能力整体跃升“五场攻坚战”,药品安全更加可感可及。健全现代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全链条整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形势平稳向好。深化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锅炉安全提升,加力推进电梯安全筑底,创新实施气瓶充装15条硬措施,特种设备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十五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交织并存。市场监管部门要保持战略定力、积极识变应变求变,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深入实施市场监管“五大工程”,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从战略机遇上看:一是战略赋能带来新动力。天津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重要节点,战略地位凸显。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提供了强劲的发展动能。二是城市发展提出新要求。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持续推动内涵式发展,迫切需要构建与之相匹配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国家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科技革命提供新手段。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向纵深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为市场监管治理创新、效能提升提供了强大支撑,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应用场景日益丰富。四是人民期待提出新需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产品服务质量、消费环境安全和市场秩序规范有着更高期待,对市场监管坚守“监管为民”初心、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风险挑战上看:一是京津冀协同监管体制机制有待深化。现有市场监管体系与服务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相比仍有差距,跨区域、跨部门的监管协同、执法联动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待提升。经营主体发展信心不足、预期偏弱,市场监管领域政策红利的精准释放和涉企服务的深度优化仍需加强,监管部门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监管基础支撑有待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对服务天津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本地技术机构服务能力有待增强、服务领域尚需拓展。监管队伍应对新型复杂监管任务的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尚显不足。四是智慧监管建设有待突破。面对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传统的监管方式面临巨大挑战,海量监管数据尚未实现有效整合,基层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的能力亟须提升。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市场监管系统必须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保持战略定力,增强机遇意识,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走内涵式发展路子,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坚持“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坚持事前发力、系统思维和科技赋能,强化主动治理、全链条监管和穿透式监管,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五大工程”善作善成、见行见效,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共同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为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把“监管为民”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努力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质量三强一基”为抓手,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产业建圈成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推动提升企业、产业和区域发展质量,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聚焦制约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最需要集中攻坚、最需要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深入挖掘市场监管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的对接点着力点,不断提升改革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融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市场秩序。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以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发展目标
京津冀协作更加紧密。积极融入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建设,高质量谱写京津“双城记”,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区域合作,大力推进京津冀质量发展一体化、营商环境一体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体化、监管执法一体化建设,推动形成更加紧密的全方位协同发展格局。
创新动能更加强劲。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大质量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推动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加强质量强企、质量强链、质量强镇(街)建设,推动质量基础设施由“一站式”向“一体化”升级,持续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市场活力更加充沛。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优化“天津市市场主体一网通办”智能业务平台,提升经营主体准入和退出的工作效率,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持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监管效能更加优化。全面深化市场治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持续打造“放心消费在天津”品牌,推动打造优良消费生态,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安全底线更加牢固。统筹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构建“三品一特”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与检测研究能力,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的底线。
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着力强化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和科技支撑,建设统一的市场监管业务支撑平台,非现场监管和穿透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系统行风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第三章重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强调,要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文化传承发展、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上善作善成、见行见效。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推进市场监管“五大工程”,不断完善区域合作、质量变革、市场治理、消费生态、安全责任、监管能力等“六大体系”建设,构建市场综合监管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高质量推进区域合作体系建设,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持续优化市场监管领域协同发展机制,强化制度衔接,深化协同监管,推进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执法“四个一体化”,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一)推进质量发展一体化
以制度创新为引领、技术赋能为支撑、风险防控为底线,构建京津冀质量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动京津冀区域标准化协同发展,发布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不少于20项。围绕生态环境、能源管理、高端产业等领域,共建京津冀计量技术规范不少于30项。坚定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推动传统产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技术、质量、管理协同创新。推进先进计算、智能网联汽车、车用燃料等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加强脑机接口、协作机器人、生物制造、光伏新能源等产业跨区域质量联动。聚焦食品、环境等重点领域,联合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推动区域检验检测技术能力联动提升。加强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互通与联合处置,筑牢区域质量安全屏障。通过制度协同、技术融合、风险共治,推动京津冀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进营商环境一体化
推进京津冀政务服务登记业务协同。主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支持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统一登记注册服务规范,积极推进“同事同标”,提升登记业务办理的规范性和数据标准的一致性。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数据关联应用,归集三地相关数据,推进三地数据共享。拓展异地“办、发、领”登记新模式,实现三地互迁、异地开办分支、异地投资,支持有条件的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专窗,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提高京津冀政务服务一体化水平。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主体资格和类型的互认。深化“信用京津冀”,推进统一数据标准、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相关工作。依托京津冀共享的各种信用数据,对企业进行标签化管理,开展多维度分析,推行守信激励,强化信用修复,构建跨区域信用监管“共同体”。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区域协作,持续开展三地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查。建立京津冀商业秘密协同保护机制。
(三)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体化
加强消费维权协作,完善数据互通、执法协同、预警联动等机制。推动三地重点商圈、旅游景区、连锁企业等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推广ODR在线调解、线下无理由退货等机制,联合发布合同示范文本5种。加强消协组织建设,完善“一站受理、三地联动”机制,合力化解异地消费纠纷,提升跨区域纠纷化解效能。针对消费维权热点问题,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或合规指导,指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规避风险。重大节假日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和价格提醒。深化广告监管协同,联合制定合规提示,打造统一、开放、包容的京津冀广告市场环境。
(四)推进监管执法一体化
探索创新京津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执法资源共享和跨区域监管联动。聚焦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执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区域违法行为。加强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协作,优化执法协作和行刑衔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不断提升京津冀市场一体化监管水平。
二、高质量推进质量变革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质量强市
深入推进质量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升工程,完善质量政策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创新,深入推进“质量三强一基”建设,持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适配性和先进性,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一)强化质量基础设施产业支撑能力
以质量创新为引擎,以产业协同为纽带,聚焦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生态构建、服务业扩能提质,牵头组织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搭建“研发创新、小试中试、通用制造、市场营销、投融资”五大创新服务平台,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强化传统产业支撑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重点支持绿色石化、汽车、高端装备、现代轻工、现代冶金等重点产业打造公共开放共享的五大创新平台。推动质量提升,建立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传统产业产品符合高标准要求,助推传统产业提质升级。
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撑能力。聚焦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脑机接口、生物制造等优势领域,打造公共开放共享的五大创新平台,建设优良创新生态和产业生态。强化产业链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质量生态。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升级,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链集群。
强化服务业支撑能力。大力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深化服务业监管改革,强化服务业质量监测,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培育优质服务品牌,支持加快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推动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二)深入推进“质量三强一基”建设
面向发展前沿、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协同联动,通过质量强企、质量强链、质量强镇(街)、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全面助力提升企业、产业和区域发展质量。
推进强企筑基。充分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中的作用,持续开展质量奖评比表彰,强化领军标杆企业质量引领,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引导企业成立或参与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质量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领军企业。实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质量诊断、技术帮扶和人才培训,提升质量竞争力。拓展质量融资增信覆盖面,优化对中小微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服务。
推进强链提质。充分发挥质量在支撑产业建圈强链中的作用,强化产业链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提升产业链整体质量水平和稳定性。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链质量升级,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聚焦脑机接口、先进计算、生物医药、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针对质量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开展质量瓶颈协同攻关,推动上下游企业标准对接、认证结果互通和质量数据共享,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助推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推进强镇固本。充分发挥质量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和发展定位,打造更多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质量强镇(街)。完善区域质量基础设施,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提升区域质量发展水平。强化质量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促进区域质量均衡发展。探索推行“质量管家”服务模式,完善镇街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夯实基层质量监管基础。推进“一镇一品”建设,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质量品牌集群。
建设高水平现代化质量基础设施。适应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加快融合发展趋势,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要素系统集成和融合应用,着力增强质量基础设施的适配性和先进性,推动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从“一站式”向“一体化”升级。抢抓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扩围机遇,聚焦先进计算、脑机接口、生物制造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争取项目在津布局。支持智能网联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打造集标准与政策研究、技术研发、测试验证、监管支撑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创新平台。助力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创新发展,打造国内领先的先进计算领域质量服务标杆。聚焦电动自行车、石油石化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创新中心;聚焦航空装备与先进材料搭建综合测试评价中心;聚焦新能源充储系统、智慧交通等重点产业打造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质量技术服务,形成覆盖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支撑网络。强化数字赋能,利用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手段,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深入推进跨区域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实践,推动创设可靠性自愿认证机制,促进可靠性技术广泛应用。

(三)推进计量能力建设
以《天津市计量发展规划(2022—2035年)》为纲领,全面提升计量科技创新能力、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和计量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现代化先进测量体系。
加强计量科技创新能力。以数智赋能、产业适配、协同突破为核心,面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领域,精准对接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开展关键计量技术攻关,研制适配天津产业需求的专用计量仪器装备和标准物质,重点突破“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的技术难题。深化计量数字化转型,推动数据融合应用,提升量值传递溯源高效性与智能化。

加强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天津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水运监测、海洋安全、光纤传感等领域,推动构建新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计量标准建设、技术机构建设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华北大区计量协同,促进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协调发展。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能力。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适时推动修订《天津市计量管理条例》,严格落实计量授权、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行政许可等制度。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民生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计量监管,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推进计量信息化和计量证书电子化,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强化计量执法体系,推动计量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四)推进标准化建设
优化标准供给结构。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持续精简优化地方标准,提升标准研制质量。鼓励参与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绿色发展及现代流通、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鼓励围绕新领域、新业态研制高水平团体标准,以高水平标准助力高水平竞争。
提高标准供给水平。鼓励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精细城市管理等关键领域加强标准研制,不断构建与我市重点产业链、优势领域相适配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互动发展。推动开展“天津港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研究,支撑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在高新技术、智慧农业、现代服务业、碳排放等领域扩大国家标准化试点建设覆盖面。
深化区域协同与对外开放。深化京津冀标准化协同,推动交通、生态环境、公共社会服务等领域区域协同标准制定。推进标准国际化跃升,落实标准制度型开放,推动重点领域参与研制国际标准,增强标准海外应用等标准“软联通”,不断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和能力。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机制,服务企业产品“走出去”。
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力量。增强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能力,推动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提升跨领域标准化技术支撑能力。深化标准化技术服务与行业发展合作融合,联合推动产教融合,加强复合型标准化人才培养。
(五)推进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
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助力加快补齐集成电路、新能源、航空航天、循环经济等领域检验检测服务短板,更好适配产业发展。强化产业政策协同,服务检验检测机构提升市场公信力和国际认可度。落实京津冀检验检测认证合作行动计划,开展能力验证与技能比武,实现资源共享与监管联动。支持东丽区打造综合性检验检测服务组团,滨海新区、西青区建设专业检测园区,促进检验检测机构集聚发展。深入开展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整治,规范检测行为,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加强认证能力建设。构建高质量认证体系,推动认证结果采信与产业链深度融合。聚焦高端品质认证需求,开展质量认证系列宣传活动,提升消费者认知度。以质量认证手段精准帮扶,推广先进质量理念、质量管理模式,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在光伏产品、木制品领域率先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助力产业绿色转型,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三、高质量推进市场治理体系建设,激发市场活力
深入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程,不断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严格执行《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破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保护和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一)提高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深化准入退出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拓展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联办事项。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健全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机制。完善企业退出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推动长期未经营、停止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工作。
提升登记服务管理水平。接入全国经营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系统,优化“天津市市场主体一网通办”智能业务平台,探索实施“人工智能+登记”,提升登记注册智能化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加强登记异常数据监测,源头防范经营主体虚增。
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加大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确保个体工商户与其他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鼓励个体工商户融入企业技术研发、产品生产体系,参与新业态新模式创新,与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社区服务融合发展。培育和推动更多个体工商户转型发展。积极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作用。加强“小个专”党建。

(二)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
加强经营主体高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经营主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服务体系,以年报积累信用,以公示展示信用,以修复重塑信用。进一步夯实信用制度供给和数据质量提升两大基础,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用评价,健全信用标注体系,用信用评价激励经营主体,用信用报告展示经营主体全景画像,促进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扩大部门联合抽查覆盖领域,提高部门联合抽查比重。建立专项检查信息记录制度,将各类专项检查活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施全程记录追溯。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检查频次,实现对企业“无事不扰”。
(三)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相关配套制度,纵深推进政策措施清理。常态化开展抽查检查并加强结果运用,有效压实政策制定机关主体责任。加大竞争政策宣传倡导力度,增强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
强化反垄断执法。强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加强反垄断合规指导,提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对反垄断法规的知晓度和遵从度。加强反垄断执法能力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反垄断执法队伍。
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聚焦仿冒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创新商业秘密保护方法,加大商业秘密侵权行政执法力度,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构建商业秘密保护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保护体系。依法规范直销打击传销。
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开展打击劣质低价专项行动,对价格异常、安全风险大、以往不合格率高的产品开展重点抽查,依法查处一批相关违法案件,引导企业间竞争从“拼价格”为主转到“拼质量”为主,推动提高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拓展非现场检查应用场景,压减检查频次,规范检查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查处惩戒力度,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严格执行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清单制度,严格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加强涉企收费跟踪监测,新建80个涉企收费监测点,推动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
四、高质量推进消费生态体系建设,助力提振消费
深入推进优良消费生态打造工程,建设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推动广告业提质升级,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一)提升消费供给质量
推动产品服务优质供给。推动提升产品质量,深入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规范缺陷产品召回,强化新型消费品缺陷调查能力,促进提升实物消费质量。推动优化服务品质,健全服务标准体系,鼓励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发展需求研制服务标准、提升服务品质。完善服务消费领域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开展消费领域“信用+”工程,拓展“信用惠民”应用场景。强化品牌引领,加强产品品牌、区域品牌、集群品牌建设。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提升老字号品牌影响力。倡导优质优价,积极培育消费新场景新业态。
(二)净化消费市场秩序
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消费环境协同治理,形成消费环境共治合力。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体系。加强常态化行政指导,引导行业自律。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分类抽查和差异化监管,健全消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制定消费环境指数及评价规范,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整治消费领域痛点问题。聚焦重点领域,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承诺、霸王条款等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平台外卖食品安全、民生计量器具作弊、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治理整治。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重要民生商品和社会服务价格秩序基本稳定。依法规制滥用投诉举报权利、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和行刑衔接,提升治理整治成效,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
(三)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强化消费纠纷源头解决,高质量推动ODR机制发展,鼓励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换货,推动大型企业健全消费纠纷解决体系。强化消费纠纷行政调解,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能,强化消费维权和行政执法衔接。加强涉预付式消费投诉转办。支持消协组织依法履职尽责,健全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消费维权纳入基层治理体系,支持引入第三方力量开展委托调解,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拓展消费维权渠道。

(四)推动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广告产业扩能提质。健全广告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持续优化广告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扩大广告产业规模,推动中小广告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构建梯度培育矩阵。支持广告产业园区提质升级,深化与天津“设计之都”项目和天开高教科创园、各数字产业园等园区联动,搭建公共开放共享的广告产业发展服务平台,推动形成集群发展格局。推动广告产业数智化升级,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与创意策划、内容生产、精准投放等深度融合。发展广告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持创建跨领域创新联合体,建设广告智库研究机构。
赋能广告产业生态建设。加大广告领域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力度,推动广告创意成果的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专利申请。建强人才引育体系,打造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复合型、实战型广告人才队伍。深化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广告+”赋能千行百业发展,推动广告产业与文化、旅游、商业、农业、制造业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供需对接,扩大优质消费,为广告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完善广告产业监管体系。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强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治理整治。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求,推动广告监管数智化转型,提高违法广告发现能力。支持天津市广告协会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管理。优化广告市场环境,强化广告合规助企,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五)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压实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分层分级监管,深化协同监管,强化综合治理。加强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管理建设,推动提升平台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压实平台企业“守门人”责任,开展平台落实核验登记义务专项行动,加强平台报送数据质量抽查,着力纠治平台内经营者不依法办理登记、不在公示地点经营等问题。深化平台收费治理,保障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和平台企业合法权益。
创新有效监管工具,提升平台经济监管效能。持续丰富和创新平台监管“工具箱”,健全“线上发现、线下追查,线下发现、线上管控”一体化监管体制,持续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依托平台监管“一库一码一系统”,深化网售产品质量安全赋码核验,加强网络交易监测,不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监管能力。加力整治私域直播电商乱象,严打虚构评价、虚假宣传等问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深化“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支持河北区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探索创新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模式,在提升依法监管能力、深度服务网络市场创新发展方面先行先试,联合平台企业打造一批放心商圈、放心网店等,加强网络消费教育、引导和提示,助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创造就业、激发消费,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高质量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严守安全底线
深入推进保安全惠民生工程,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全链条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夯实风险防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完善“产运储销”全链条监管机制,统一各环节监管标准规范,完善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落实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督管理。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进口食品部门监管联动,健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严格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和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管理,积极推进在产在售“无有效期、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换证工作。深入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强化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加大网络销售食品抽检力度,保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完善食药安办协调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机制,分层分级建立食品安全重点风险清单,开展针对性综合治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规范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推动深化改革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的“18条措施”落实落地。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加强校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领域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大力整治掺杂掺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打击“两超一非”、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和制修订工作。引导社会优势力量参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食品安全标准研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执法检验方法库、有毒有害认定意见库、执法专家库。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重大专项,加强区级食品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建强食品检验检测人才队伍。
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有序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领域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深入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画像、应急处置、风险分析等应用场景建设。贯彻落实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加强跨部门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建立健全风险信息共享、专家参与咨询等工作机制。

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组建多领域专业人才应急队伍,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加强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应急备班值守。深化与各类媒体平台沟通合作,建立网络涉食品安全不良信息发布账号清单,加大对网络谣言、虚假信息打击力度,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深化社会共治。加强科普宣传和政策宣讲,增强群众食品安全素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稳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行业组织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
强化药品高效能监管。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完善药品安全制度体系,推动依法全面正确履职。健全药品安全风险系统治理体系,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药品安全全生命周期协同治理,强化市场监管与药品监管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协调配合。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治理,推动监督检查信息共享、行政处罚工作联动、失信惩戒手段联合,实现跨部门风险会商、风险处置联动。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基层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依法从快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监管体系能力整体跃升攻坚战”。一体推进药品监管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全面加强药品监管体系和能力。建立更加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显著提升药品监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天津药品监管体系和能力稳居全国先进行列。
全链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链条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全面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更多审评审批资源向临床急需的重点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倾斜,强化临床试验、注册申报、核查检验、审评审批等全过程技术指导和前置服务,加速产品从研发到上市转化进程,以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医药新科技向新产品转化。支持滨海新区开展生物医药产业相关政策试点,推动医药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全力支持医药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支持细胞治疗产品、核酸药物、放射性药物、脑机接口等标志性产品和新兴赛道加快发展。聚焦临床急需产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陪跑”服务机制,加强前置服务指导,加速产品研发和临床应用。依托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载体,支持合成生物在创新药物研发领域应用转化。巩固提升化学药和现代中药企业优势,支持传统制药企业依托现代技术开展技术攻关和品种研发。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和使用。

(三)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持续抓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强化准入管理,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加强发证前审核把关,严格发证后实地核查和全覆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保持能力监督检查。实施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电线电缆等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督促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要求。
深入规范生产销售单位主体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及时更新企业风险管控清单,深入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常态化质量管理制度。通过工业品质量监管系统实现质量信息汇总归集,强化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关键岗位责任。推行质量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合理确定企业风险等级,对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等重点民生产品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科学确定检查频次。推动重点产品质量信息追溯,强化质量安全全链条管控。
不断加强质量监管各项支撑力量建设。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增强靶向性,扩大覆盖面。增加市区两级监督抽查批次,落实不合格后处理工作规则,形成工作闭环。加强监督抽查数据分析,及时通报有关方面,纳入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形成治理合力。扎实推进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震慑力度。开展CCC认证守底线专项行动,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探索开展快速风险监测,加快建设行业性和区域性风险监测评估技术支撑体系,加强风险监测结果数据分析运用,建立数据分析模型,提高风险预防和处置能力。
(四)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纳入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企业主责、部门监管、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推动企业细化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和作业人员的履职能力,切实将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全面深化基于信用风险分类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保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推动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技术机构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严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管理,强化证后监督抽查,构建保障有力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推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持续升级,优化监管数据收集处理、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等功能,为分类监管、精准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持。在天开高教科创园开展特种设备概念验证、检验测试服务,助力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
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动态清零。结合重点时段和大型活动特点,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依法做好老旧住宅电梯检验,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提供技术支持。服务“117项目”盘活利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落实京津冀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工作要求,提高区域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水平。
提升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发挥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及时处置、快速解困”作用。强化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六、高质量推进监管能力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稳步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手段,持续提升市场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一)加强法治监管能力建设
深学深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系统法治建设水平。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适时推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计量等领域地方立法,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范。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一致性评估。深入推进“法治下基层”,建立健全基层执法系统化、标准化程序规定,完善免予处罚、免予强制、减轻处罚清单制度以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指导案例制度,修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拓展行政执法监督范围,深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资源,完善“情况分析-靶向监督-整改提升”的分析运用机制,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全面推行“三书一函”(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挂牌督办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制度,充分发挥督促督办作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服务型执法机制,构建从提前预警到跟踪回访的工作闭环,实现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双提升。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衔接,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执法。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学法用法系列活动,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管执法服务全过程。
(二)加强信用监管能力建设
健全信用数据共享机制,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双向归集共享。严格执行数据标准,切实提升数据质量。发挥年报信用数据价值,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充分运用,打造差异化监管新模式。深化“通用+专业”模式,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相结合,探索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的有效路径。加强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拓展应用场景,促进信用监管与专业监管的深度融合。
(三)加强智慧监管能力建设
主动融入天津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框架,建设覆盖市场监管全业务、全链条、全场景的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简称“津智平台”),并逐步纳入全市数字化运行和治理平台,引领市场监管业务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
筑牢数据基础底座。编制统一的《数据采集规范》等制度文件,对分散数据进行有序管理、精细治理,实现数据管理资产化、目录化。对各类业务数据进行汇集、整合、清洗,形成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体系。对接全市一体化数据平台,构建与市统一数据资源目录相一致的市场监管数据目录库,实现市场监管数据“一次采集、一档管理、一网共享”。
加强系统集约整合。搭建统一办公门户系统,实现市区两级监管人员及事业单位的统一授权与管理。借助政务云基础环境,采用“一云多区”的架构部署各业务系统,形成1个津智平台为统领,N个业务系统融入津智平台的新格局。逐步推进业务系统集约整合,形成智慧审批、智慧监管、智慧服务“三张网”。
深化赋能监管创新。构建数据工厂、模型工厂、智能体工厂和知识库体系,支持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算法模型开发训练。在登记注册、信用监管、公平竞争审查、消费维权、以案促管、互动问答、统计填报等方面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推动市场监管智能化转型。

(四)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加大科研资金投入,拓宽项目申报渠道。深化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资源共享,支持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申报。鼓励新兴技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培育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心、科普基地等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平台,发挥创新平台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支撑作用。提升科研攻关能力,适应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人工智能、生命技术、新能源等新兴领域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产出一批高价值专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技术机构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多渠道转化科技成果。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集成技术、资金等资源优势,共同开展项目开发研究、成果应用推广,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形成现实生产力。加强监管科学研究,推动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
(五)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
提升系统技术机构质量和管理水平。开展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提升行动,强化主体责任,开展合规自查,加强跟踪督导,全面提升机构公信力。抢抓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加力扩围机遇,推进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开展系统技术机构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违规惩处措施,完善责任溯源机制,保障技术机构高质量发展。
强化市场监管领域基层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所党支部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所法规制度,提升基层市场监管所法治水平。发挥星级市场监管所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紧扣严格内部管理、依法规范履职、加强基础保障、提高智慧监管水平等重点环节,加快提升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市场监管人员能力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引育机制,深化协同合作,构建开放包容的人才生态系统。大力提升监管人员专业化能力,构建以培训为基础、以实践为路径、以技术为支撑、以制度为保障的专业化能力培育机制。强化专业化训练和实践锻炼,加强新质新域专业能力培训,加速人才储备和能力提升,为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人才支撑。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学深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各级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构建思想引领、制度设计、队伍建设、任务落实“四位一体”的党建引领体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统战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市场监管大统战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优秀干部发现、培养、选拔、使用全链条管理流程。深入推进“跟班式调研”,推动干部提升能力、转变作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新一轮巡察全覆盖。推动行风建设提质增效,健全市区两级行风监测体系,开展执法队伍“清风铁纪”教育整顿专项行动。加强市场监管系统文化建设,促进“监管为民”核心理念和“三公一统”共同价值观成为全系统的共同追求。
二、建立规划实施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好“十五五”规划作为推进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为市场监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形成“上级有部署、基层见行动”的贯通格局。建立规划落实责任机制,细化任务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主体、实施路径与完成时限,确保规划实施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设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统筹,定期研究重大政策调整、新兴业态监管、跨区域执法协作等关键议题,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组织开展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及时报告规划实施情况,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三、强化经费保障机制
根据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将市场监管相关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促进社会资源协作,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市场监管科技创新、装备研发和应用服务,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四、引导社会积极参与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深入解读规划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鼓励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行业组织、广大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拓宽社会参与渠道,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规划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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