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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准入加码!四川细化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低碳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6-08-26 16:22:07浏览次数:

近日,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聚焦中小企业产业集群高质量、绿色化发展,重点细化完善绿色低碳培育认定标准,进一步健全集群培育评价体系,以硬性指标倒逼产业集群节能降碳、转型升级,助力全省工业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征求意见稿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集群培育认定的核心考核维度,明确多项针对性管控要求。文件提出,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需持续优化整体能源消费结构,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改造与绿色低碳技术升级,全面搭建完善的碳排放监测、统计、管控体系,实现集群碳排放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针对高耗能、高用水产业集群,办法设置差异化硬性准入标准,明确此类集群的能效、水效水平必须高于四川省内行业基准水平,同时要求集群整体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保持稳步下降趋势,杜绝高耗低效、粗放式发展模式。通过精准划定绿色考核指标,严把集群认定绿色关口,推动传统产业集群提质增效、绿色转型。

此次政策修订,补齐了四川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绿色评价短板,构建起规范化、可量化的绿色发展考核体系。既强化了集群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中小企业践行绿色生产模式,也为全省特色产业集群梯度培育、择优认定提供清晰绿色导向,持续推动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并进,助力全省“双碳”目标落地落实。

具体如下: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_1786606783156_01.jpg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_1786606783156_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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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