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8 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对外公布《石家庄美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6‑2030 年)(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建议。该方案分别设定 2027 年、2030 年、2035 年阶段性发展目标,多维度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在工业领域,将推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引导企业开展环保绩效 A 级创建,大力培育零碳工厂。能源层面持续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生态碳汇方面,探索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开展 GEP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健全碳普惠激励制度。同时扎实推进 “无废城市” 建设,加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力度。城市建设与交通领域,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构建绿色交通体系,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持续提高公众绿色出行占比,全方位推动城市生态环境提质升级。
具体如下:
关于《石家庄美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 以实际行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河北省关于美丽城市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美丽石家庄建设,打造山水相依、城景相融的美丽省会城市,我市研究起草了《石家庄美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方案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现将《石家庄美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luoxnk@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美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
(二)联系电话:略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其他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反馈。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我们将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感谢社会各界对美丽石家庄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石家庄美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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