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先镇村民苏子庭通过种植树木,成功参与了宁洱县首个林业碳普惠项目。林业碳汇交易俗称“卖空气”,即二氧化碳排放企业通过购买林木产生的碳汇量的空气,来抵消它们自身相应的碳排放,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宁洱县各林场或所在地通过林业碳汇交易又可获得碳汇收益,这是一项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森林生态价值补偿的多方共赢的措施。该项目选取9015.7亩集体天然商品林作为第一笔碳普惠开发项目,预计7年计入期内产生2.44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实现碳汇收入85万元,扣除开发成本后,按林农60%、开发方40%的比例进行分配,林农户均预计可增收2441元。
在保障林农权益的基础上,宁洱县与脱贫户签订了《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同》,实现了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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