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2 日,淮北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依据国家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与工信部等五部门零碳工厂建设指导意见,正式启动本地零碳工厂梯度培育试点工作,引导制造业企业系统性开展零碳转型,打造工业减碳示范标杆。
本次培育工作采取分阶段梯度培育思路,自 2026 年起启动试点遴选,优先鼓励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先行开展零碳创建。重点面向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以及特色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按照企业自主申报、定向培育、综合评价的流程,筛选试点主体并对外发布零碳工厂培育试点名单。申报企业需要满足信用准入要求,近三年不得存在生产经营异常、节能监察整改不到位、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企业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安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验结果为准。
在碳排放核算层面,企业须依据《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等国家标准,完成工厂温室气体核算并编制排放报告,保障碳排放数据可监测、可溯源、可核验,持续推动工厂碳排放稳步下降。申报流程由企业自愿发起,企业对照配套评价表开展自评价,编制零碳工厂试点建设方案后提交属地主管部门。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评审,经综合评定确定试点名单。
淮北依托本次培育工作,立足自身产业基础,把绿色工厂作为零碳创建主力军,聚焦新能源、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优势赛道,建立梯度式培育机制。通过标准化碳排放核算、严格信用审核、专家评审遴选,挖掘一批可复制的工厂零碳转型样板。以试点企业示范带动,推动更多工业企业摸清碳家底、实施深度脱碳改造,助力全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进程,持续夯实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根基。
具体如下:
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工信局,三区工信局(科经局),市高新区经发局,临涣煤化工基地经发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国办发〔2025〕21号)、工信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6〕13号)精神,推进零碳工厂建设,现就我市零碳工厂建设培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依托淮北市产业特性,分阶段梯度培育零碳工厂,2026年起,启动零碳工厂试点培育工作,鼓励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企业先行先试,在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及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领域,按照申报、培育、评价方式,遴选一批开展零碳工厂培育试点工作,发布培育试点名单。
二、申报要求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依法设立,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原则上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效益,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企业具有良好信用,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不得出现以下情况: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未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有关规定;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职业伤害、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在工业节能监察中受到处罚或被要求限期整改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弄虚作假、欺瞒现象等情况的。(以“信用中国(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三)企业应采用《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GB/T 32151)等系列国家标准,对工厂碳排放进行核算并出具报告,核算数据应可溯源、可监测、可验证,具有可比性,实现碳排放的稳步下降。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请。按照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有意愿参与零碳工厂建设的企业对照零碳工厂评价表(附件1)进行自评价,编制零碳工厂试点建设方案(附件2),向所在县区工信局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初审推荐。各县区工信部门对申请建设单位编制零碳工厂建设方案进行初审把关,11月10日前择优推荐至市工信局。
(三)综合评选。市工信局牵头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企业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开展评审。经综合评选后,发布零碳工厂培育试点名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市工信局负责组织零碳工厂遴选培育工作,高质量建立培育梯队,及时协调解决培育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指导督促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发挥政策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鼓励支持培育建设单位积极申报省市绿色低碳改造项目和国家“两重”“两新”。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结合实际在资金奖励、技改补助、绿色金融、人才引育等方面对零碳工厂建设单位加大扶持力度。
(三)强化服务保障。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在相关标准制定、科技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对接等方面提供支持,对培育建设单位持续开展服务。
(四)强化示范引领。县区要及时总结零碳工厂建设培育经验做法,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典型案例交流推广活动,充分发挥绿色低碳标杆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实现全链条绿色低碳协同提升。
附件:1.淮北市零碳工厂建设试点名单推荐汇总表
2.淮北市零碳工厂试点建设方案(模板)
3.淮北市零碳工厂培育建设评价表(2026年)
淮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10日



来源:淮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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