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0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美丽浙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 规划》,规划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明确到 2030 年如期实现碳达峰,基本建成更高水平生态省与美丽浙江。
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浙江将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与碳排放评价。坚决遏制 “两高” 项目盲目发展,采用 “一项一策” 方式推动存量 “两高” 项目绿色转型。持续推进开发区循环化改造,规划建成 20 个省级零碳园区、50 个减污降碳协同园区。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大力发展核电、海上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力争到 2030 年新增用电量 60% 以上来自非化石能源。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推进 “公转铁、公转水”,提高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新能源内河船舶应用比例。
规划提出完善环境权益市场机制,推动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市场,支持 CCER 自愿减排项目开发;搭建省级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推广产品碳标识认证;打造全省统一碳普惠激励体系,健全排污权、水权、林权交易制度,攻关 CCUS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同时统筹蓝天、碧水、碧海、无废、净土等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 EOD 模式。依托数字技术赋能生态治理,建设生态环境大脑,完善温室气体监测网络。
本次规划设置杭州、宁波、温州等 11 个地市任务专篇,对各地零碳园区建设、新能源装机、清洁运输、碳普惠建设等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并配套督考评估机制保障各项任务落地实施,系统性推动美丽浙江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具体如下: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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