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各地区碳排放总量及增长趋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开展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首批在15个省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共计35个名额。
近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划,试点城市建设主体原则上为地级及以上城市,试点园区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园区。有关省区发展改革委要根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际、本地区城市和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等情况,按照分配名额提出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建议名单,报本地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11月15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首批试点推进情况,组织开展后续试点建设。试点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
此次国家碳达峰试点的开展对于推动全国早日实现碳达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在各地开展试点建设,可以积累经验、总结教训,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这也有助于推动各地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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