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青岛市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该方案旨在推进碳金融区域试点,高质量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深入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发展,建立完善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措施。
方案中提到了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近零碳试点及示范区建设,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对于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使用权,从事旅游、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其中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可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产业开发。
此外,方案还提到了开展碳关税应对试点。主动对接国际标准,聚焦重点领域,依托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进行碳关税压力测试。引导企业提高碳管理能力,用好贸易救济规则,提前布局积极应对。
在创新“蓝碳”交易方面,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全市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分布状况摸底调查,建立“蓝碳”数据库,完善海洋碳汇监测系统,探索“蓝碳”交易等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海洋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实现路径,推动海洋碳汇开发利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基于海洋碳汇的金融产品。
综上所述,《青岛市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旨在推进碳金融区域试点,提高绿色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应对碳关税挑战,创新“蓝碳”交易等方面展开行动。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推动青岛市的碳金融发展,促进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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