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保护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秩序,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本所制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和结算规则(试行)》。
该规则是按照2023年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的决策精神,为促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规范化、透明化和市场化,推动温室气体减排和生态环保事业的发展,所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法规。
该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交易、抵消交易和基准线交易等。这些交易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和管理。
在规则中,对参与方进行了定义和分类,包括减排项目业主、核查机构、交易机构、结算机构、交易参与方等。针对不同参与方,规则规定了其权利、义务和责任,并要求各方应当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此外,规则还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流程、结算方式、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重点强调了核查机构的选择和核查程序的规范,以保证减排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同时,还对交易机构和结算机构的职责和运营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交易和结算的顺利进行。
该规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规范化、市场化进程迈出了重要一步,将有利于推动我国温室气体减排事业的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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