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明确了各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的部门分工,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任务分工方面,我委将加强各项任务的统筹协调,加强日常工作调度。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领域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拟定和推广实施。我委和市场监管总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产品碳标识认证相关工作。先行先试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对国家公布的核算规则标准之外的产品先行开展规则标准研制,条件成熟的可适时纳入国家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积极推进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建设。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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