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通知》的重要文件,旨在推动中央企业更好地运用绿色债券融资,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这份《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首先,完善绿色债券融资支持机制,以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各个产业为重点。通过优化绿色债券市场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机制,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推动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
其次,助力中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合理安排债券融资。鼓励中央企业将获得的债券融资用于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发挥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示范作用。通过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中央企业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发挥中央企业绿色投资引领作用。中央企业在绿色投资方面具有显著的引领作用,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筹集资金,引领绿色发展重点领域的资金供给。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探索将优质基础设施资产上市融资,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为新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这一举措将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升级和优化,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最后,加强组织实施保障。证监会与国务院国资委将合力推动中央企业更好地运用绿色债券融资,优化资本市场服务绿色领域融资。通过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中央企业在发行绿色债券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绿色债券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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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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