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镇江市正式发布了《镇江市促进绿色电力消费的指导意见》,这是江苏省首个地方性促进绿色电力消费的指导性文件。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从技术创新、政策机制等方面对全市企业消费绿色电力提供支持,以此开启镇江市绿电消费新模式。
据数据显示,镇江市钢铁、化工、造纸等高耗能企业用电量占全社会非居民用电量35%,消费侧助力绿色低碳发展有潜可挖。然而,由于绿电相较传统火电价格高出0.02-0.03元/千瓦时,不少企业对此表示顾虑,同时对绿电消费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也感到担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意见》。该《意见》从供应侧、消费侧、市场侧入手,并将推动供应侧的扩容作为破解难点的首要措施。目前,省内能参与交易的绿电项目较少,交易市场时常发生“有价无市”。因此,镇江市将因地制宜推动光伏、风电等项目发展,提升绿色电力供应能力、传输能力,让消费无阻力。
为了鼓励企业消费绿色电力,《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措施。首先,将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政策,电力用户当年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使用的绿色电力增量部分,能耗总量和强度核算为零。其次,依托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平台,购买使用绿电的重点碳排放单位,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其碳排放量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核算。此外,《意见》还提出对新能源产业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建立绿电消费企业白名单制度,提供绿色电力消费低息贷款等措施。
除了政策支持外,《意见》还强调了技术创新的重要性。镇江市将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重点地区、行业、企业探索绿电消费有效模式,开展创建绿电消费园区、创建100%绿电消费企业等活动。同时,将加大对清洁能源技术、设备的自主研发和大规模新能源并网消纳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以技术创新打破价格差。
谈沁磊认为,《意见》是基于企业绿电消费诉求而出台的,它将为企业绿电低碳发展提供解决方案和支持。同时,《意见》也将为镇江市探路“碳”路明确环境治理的路径。作为江苏省首个地方性促进绿色电力消费的指导性文件,《镇江市促进绿色电力消费的指导意见》将为全省乃至全国的企业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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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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