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共有二十一条,从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审判职能和深化改革创新三个方面,对司法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具体的审判指引。
首先,提高政治站位方面,《实施意见》强调了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到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其次,发挥审判职能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碳案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后,深化改革创新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探索完善环境司法审判机制,加强环境司法队伍建设,提升环境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四川法院将抓好《实施意见》的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生态系统固碳增汇,不断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碳资产质押贷款盘活企业碳配额 广东交行创新融资方式 帮助企业实现节能减排
Copyright © 2012-2018 碳排放管理师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409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