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我们从生态环境厅获悉,日前,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联合出台了《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核算方法》)。这份文件针对工业型园区和非工业型园区的不同特点,明确了试点园区的碳排放核算方法。
据了解,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一直致力于推动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在2022年,他们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级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然而,国家尚未针对园区层面制定统一的碳排放核算方法,试点园区在碳排放核算统计实际工作中面临数据口径不统一、核算方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和挑战。这使得试点园区难以摸清碳排放底数,不利于试点建设的顺利推进。
为解决这个问题,生态环境厅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组织编制了《核算方法》。该《核算方法》包括适用范围、核算原则、核算边界、核算周期、核算方法,以及组织实施、不同能源品种碳排放因子等内容。
《核算方法》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问题导向、科学适用原则,按照急用先行、先易后难的要求,积极稳妥建立园区碳排放核算机制。近零碳排放园区建设是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
此次出台的《核算方法》将为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发展。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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