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意见》的指示,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基础通用标准制定工作由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承担。这一基础通用标准将涵盖多个方面,包括明确产品碳足迹核算的边界设定、核算方法的选择、数据质量及溯源性的具体要求等。为了确保标准的实际应用效果,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及农业农村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将携手各行业的协会、领军企业以及科研机构,针对重点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制定团体标准。这些团体标准将根据实际需求,优先发布并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气候应对处处长木其坚进一步解释,此次《意见》所提出的急用先行原则,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首先,推行产品碳足迹管理是我国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一项紧迫任务。其次,这一原则也是为了应对国际上对碳足迹要求的日益严格,更好地参与国际贸易竞争。考虑到标准制定的周期问题,《意见》提出了规则与标准并行的方式。这意味着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产品的碳足迹核算规则可能会率先以核算规则的形式发布,随后再适时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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