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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相关用能和排放单位应当披露能源资源消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信息

发布时间:2024-01-03 13:43:37浏览次数:

《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已于2023年12月28日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推动上海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该条例旨在加快推进本市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该条例对相关用能和排放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披露自身的能源资源消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信息。这些信息的公开透明,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也有助于推动整个社会的绿色发展。

除此之外,该条例还鼓励其他单位主动披露上述信息。这不仅能够促进企业之间的相互监督,也能够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绿色转型的进程中来。

《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的实施,将为上海市的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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