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托管评估申报的过程相当严谨。以荆州市为例,如果某公共机构符合节能改造的条件并计划被列入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首先需要委托第三方能源审计服务机构进行深入的能源审计。这一审计过程通常会以托管项目实施前3至5年为基准期,对能耗水平进行全面的诊断和分析,并最终出具详细的能源审计报告,确定该机构的能源基准值。
在获得能源审计报告后,该公共机构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填写《荆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申请表》和《荆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实施方案》。这两份文件是申报过程中的核心资料,需如实填写,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在申报程序上,市级一级公共机构可以直接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而市级二级公共机构以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的下属公共机构,则需要先向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由主管部门统一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备案。
在这一过程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和协调整个申报工作。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以及相关公共机构用能单位则作为责任单位,需密切配合,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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