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进一步优化碳市场环境,以深圳市为例,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为新建项目预留年度配额总量的百分之二作为储备配额是一项重要举措。这一政策旨在为新建项目提供充足的碳排放配额保障,确保项目顺利投产。
根据实际情况,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对预留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碳排放配额管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重点排放单位在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时,如果年排放量达到三千吨二氧化碳当量,需在投产前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的碳排放评估情况。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这些单位还需申请发放新建项目储备配额。
一旦当年度新建项目储备配额全部申请发放完毕,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不再新增该年度的储备配额。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碳排放配额的合理使用和市场的稳定性,防止出现过多的储备配额导致市场供需失衡的情况。
总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合理预留和动态调整新建项目储备配额,为碳排放配额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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