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庄严的氛围中进行,主持会议的是国务院总理李强。这次会议的重点议题是审议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该草案意义重大,旨在通过碳排放权交易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我国绿色低碳发展。
草案明确指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确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制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这些条件不仅涉及排放量的限制,还包括技术的要求和企业的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考量。通过这一举措,可以更加科学地筛选出重点排放单位,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和监督。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按照这些确定条件,制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这一名录将成为碳排放权交易的重要依据。制定名录的过程将严格、公正,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被纳入其中,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同时,草案还明确了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如果某重点排放单位因停业、关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排放温室气体,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条件情形的,制定名录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重点排放单位从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中移出。这一规定确保了名录的动态管理,能够及时反映企业状况的变化,保证碳排放权交易的公平和有效性。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策,标志着我国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通过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将有力推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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