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并顺利通过了该草案。这一草案的通过,标志着我国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该草案对重点排放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在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后,及时公开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这一规定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透明度,也有助于推动企业采取更加环保的生产方式。同时,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也应当及时公开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督促。
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作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布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信息,并披露可能影响市场重大变动的相关信息。这一规定有助于保障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的通过,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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