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收益的分配问题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项目开发收益的70%将分配给林权所有者和参与运营的地方企业。这一比例旨在确保林权所有者和地方企业能够从项目中获得足够的经济回报,从而激发他们参与碳汇项目开发的积极性。
在地方所占的70%收益中,林权所有者的具体利益占比由地方自行确定。这样可以保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确保林权所有者获得合理的收益份额。
此外,项目开发的直接成本将在市级开发主体与合作方共同占有的30%收益中承担。这种安排能够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林权所有者,使他们能够从项目中获得更多的实际利益。
项目开发参与收益分配的各方需按照税收政策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各方在享受收益的同时履行纳税义务,促进公平与合理。
为了弥补市先期国储林项目资金拆借资金的缺口,若涉及相应国储林项目资源用于碳汇开发所产生的收益,应将市县应分配收益优先用于偿还前期拆借的资金。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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