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了《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重要法规将对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的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产生深远影响。
《办法》明确指出,该办法适用于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缴还、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等活动。这表明湖北省正在全面加强对碳排放的监管和管理。
对于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工业企业,将被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这一措施旨在推动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促进碳减排。
此外,《办法》还对碳排放配额总量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新增预留碳排放配额和政府预留碳排放配额。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主要用于既有边界排放;新增预留碳排放配额则用于新增产能和产量变化;政府预留碳排放配额则主要用于市场调控和价格发现。
《办法》还强调了碳排放权交易的公开竞价方式,竞价收益将用于支持碳市场调控、碳市场建设等。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提高碳排放权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同时为相关机构和个人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
《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湖北省的碳减排工作,促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湖北省将能够实现更加绿色、可持续的发展。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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