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背景下,开展一系列的先行先试工作。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开展绿电消纳利用提升行动,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统筹规划,以提升绿电高比例消纳利用水平为导向,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机制。同时,还要开展生态系统碳汇应用提升行动,巩固提升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并实施绿色低碳示范工程和零碳低碳园区建设示范工程,全链条推进减排降碳,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在绿电消纳利用提升行动方面,通知提出要优化完善新能源市场化消纳政策,综合考虑项目特点,灵活实施新能源市场化消纳项目,合理提高新能源发电配置规模。同时,推动存量用电负荷绿电替代,加强电网企业对新能源市场化消纳项目用电的系统备用支持。此外,还要结合新能源发电并网规模增长,逐步提高高载能行业、外向型产业用电负荷电力市场新能源电量交易比例,开展自治区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
二是,在生态系统碳汇应用提升行动方面,通知强调要巩固提升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扎实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高生态质量,增强碳汇能力。同时,加强碳排放双控背景下生态系统碳汇应用,将生态系统固碳量纳入对盟市的碳排放双控目标评价考核,并积极推动经国家核证的生态系统碳汇CCER项目自愿减排量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三是,在绿色低碳示范工程方面,通知要求组织实施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3类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强化政策引导和完善激励机制。在源头减碳方面,要组织实施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绿氢减碳示范等项目。在过程降碳方面,要组织实施工业、建筑、交通、减污降碳协同、低碳(近零碳)产业园区等过程降碳类示范项目。在末端固碳方面,要组织实施全流程规模化CCUS、二氧化碳先进高效捕集、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等末端固碳类示范项目。
四是,在零碳低碳园区建设示范工程方面,通知要求加强零碳低碳园区建设统筹规划,选取基础设施完善、新增负荷较大、自主调峰能力较强的工业园区开展零碳低碳园区建设。要深化鄂尔多斯蒙苏、包头达茂零碳园区建设,加快推进通辽霍林郭勒、包头铝业、鄂尔多斯鄂托克、阿拉善乌斯太等低碳园区建设。同时,要推动园区在源、网、荷、储建设和绿电发、供、配、用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促进新能源与高载能产业融合发展。此外,还要强化标准引领,开展零碳低碳产业园标准化体系建设,增强自治区在零碳低碳园区建设领域规则制定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通过这一系列的先行先试工作措施的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将加快推进碳排放双控工作进程,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绿电消纳利用水平,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绿色低碳示范工程建设和零碳低碳园区建设。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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