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郴州政府发布了《郴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实施十大节能减排重点行动,降低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并推动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到202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减排量分别为10500吨、700吨、3674吨、936吨。
为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对各县市区节能工作进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和五年考核。对于能耗强度降低达到激励目标的县市区,免予考核能源消费总量。同时,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对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全省统筹规划的火电项目和国家规划的重大项目实施能耗单列,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为优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对新上项目的节能审查将探索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对于能效水平高、单位增加值能耗低的项目将优先用能。此外,将加强项目节能审查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郴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行动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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