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决定在2024年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这一举措旨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进一步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提升。
通知指出,此次监察工作将重点关注行业能效专项监察,主要涉及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纺织等行业企业。这些行业企业将全面接受专项节能监察,力争实现行业企业全覆盖。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对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的专项监察。监察将依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对变压器、电机及其系统(电机、风机、泵、空压机、工业制冷设备等)、工业热能设备(工业锅炉、热处理设备等)用户企业开展专项监察。核查设备台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
在重点领域能效专项监察方面,通知指出将依据《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和相关能效标准,对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全面开展能效专项监察,核算电能利用效率(PUE)实测值,检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等。
通知强调将对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能耗超限额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回头看”。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此次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旨在推动工业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全面深入的监察工作,有望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的提升。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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