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同意,由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实验检测研究院起草的自治区地方标准《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已正式列入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自治区地方标准有关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书面意见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气候处 黄雪涵
联系电话兼传真:0991-4165402
电子邮箱:412876238@qq.com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邮编:830063
附件下载:附件1-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docx
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气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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