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一则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旨在确保全国各地的生态环境部门深入领会并全面执行该条例。此条例由国务院总理李强于2024年1月25日签署并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确保《条例》的落地生根,生态环境部明确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入宣传学习《条例》的核心内容,并坚决打击任何违反《条例》的行为。
《条例》对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活动的各类主体都设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的工作人员等,一旦违反规定,都将面临严格的法律制裁。尤其是针对重点排放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条例》特别规定了对单位和人员的“双罚制”,即不仅要对单位进行处罚,还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确保“处罚到人”。
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技术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更是实行了“清出”制度。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这些机构及其负责人可能会被在一定期限内甚至终身禁止从事相关业务。此外,为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信用体系,《条例》还提出了建立信用记录制度的要求。这意味着,重点排放单位等交易主体以及技术服务机构若受到行政处罚,其相关信息将被纳入国家有关信用信息系统,以供公众查询和监督。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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