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熟料生产》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水泥熟料生产》公开征求意见,这一举动被视为全国碳市场扩容的重要信号。两份指南明确了熟料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核查的具体要求和范围。
按照这些指南,熟料生产的核算边界被界定为从原燃料进入生产厂区到熟料入库为止。这其中,主要生产系统涵盖了原料预处理、生料制备、煤粉制备、熟料烧成以及余热发电系统,但不包括水泥粉磨及其相关原辅料预处理。辅助生产系统则包括除尘及脱硫脱硝系统、机修车间、空压机站、化验室、中控室、生产照明等,但不包括替代燃料处理和协同处置系统。此外,办公楼、食堂、浴室、绿化、车队、地磅房等附属生产系统以及基建、技改等项目也不在此核算范围内。
企业层级的核算则是以水泥熟料生产为主营业务的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这一范围内的所有生产设施,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都将纳入核算和报告的范围。如果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还生产其他产品,那么这些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也将与企业层级核算边界合并进行核算和报告。
此外,对于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中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设施,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将按照指南要求一并进行核算与报告。而对于已经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设施,企业应直接引用其经核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对于企业中存在的其他非水泥产品生产活动,如矿山开采,也应按照适用的行业核算与报告要求,核算与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量。
当企业层级核算边界涉及多个场所时,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层级核算边界内的矿山,这些场所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合并填报,以确保核算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这一系列的核算与报告要求,不仅有助于准确评估水泥熟料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也为全国碳市场的扩容提供了有力支持。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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