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将进一步强化节能降碳领域的投资支持。根据通知,节能降碳项目将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重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等。
这些支持资金将主要流向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焦化、纺织、造纸、印染、机械、数据中心等关键行业。其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也将成为重要支持对象。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获得项目总投资最高30%的资金补助,且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项目更有望获得全额资助。
为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申请投资资金的项目需按照严格程序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这份报告不仅要求包含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项目基本情况,还需展示项目的审批情况、投资支持的主要理由、建设方案、投资估算等详细内容。特别是针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还需提供节能诊断报告,全面展示项目的能耗情况和节能降碳潜力。
同时,为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项目单位需对其提交的所有材料负责,并承诺不存在重复申请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的情况。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也将对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项目符合政策规定,不存在重复投资或已纳入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的问题。
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无疑将为我国节能降碳领域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推动相关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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