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的绿色证书核发、交易及相关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而且其有效期长达五年,展现了国家对于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长远规划。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份规则涵盖了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多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这些项目所产生的电量,都将由国家能源局按月统一核发绿色电力证书,这不仅大大提高了核发效率,也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规则还明确规定了可交易绿色电力证书的核发范围。对于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都将核发可交易绿色电力证书。这无疑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一种鼓励和激励,有助于推动更多的企业投身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中。
同时,规则还对绿色电力证书的交易方式、价格形成机制、有效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绿证交易的组织方式灵活多样,包括挂牌交易、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等,交易价格由市场化方式形成,这既保证了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又有助于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机制。
此外,规则还强调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绿证市场中的角色定位。地方政府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市场,这有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为有力的政策保障,有助于推动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信息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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