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北京市正式发布了碳排放核查技术规程,为有效推进碳减排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该技术规程详尽地明确了现场核查的内容,为核查机构提供了清晰的工作指南。核查机构需对报告主体的排放报告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核查过程中,核查机构应逐项开展核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报告主体基本信息的核实、核算边界范围的界定、排放源及排放设施等信息的梳理。此外,还需重点核查碳排放核算方法的符合性,确保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的准确性,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等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同时,对于实时监测数据和测量设备校准的符合性,也需进行严格的核查,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在进行现场核查时,核查机构应采用多种方式,如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询问相关人员、查看排放设施的位置和数量等,以全面了解报告主体的碳排放情况。同时,还需对碳排放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进行验证,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在核查结束后,核查机构需以书面形式开具不符合项并反馈至报告主体,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不符合项可能包括报告主体边界、设施规模和排放源等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核算方法不符合核查准则规定,活动数据或排放因子识别错误、数据不完整等导致碳排放计算不准确,以及未按照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执行等问题。
核查机构还需对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必要时可增加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确认,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通过这一系列的核查工作,将有助于推动北京市碳排放核查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信息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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