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内,报告申报人的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货物信息:进口货物的数量、CN 代码确定的货物类型、原产国;(2)设施信息:公司名称、地址、位置、地理坐标;(3)生产信息:生产路线及相关参数;(4)排放信息:特定直接隐含碳排放量、特定间接隐含碳排放量等;(5)原产国针对进口商品隐含排放量应缴纳的碳价(需考虑到任何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可用补偿)。
信息来源:外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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