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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出口到欧盟再进行加工,是否就不在碳关税管制范围?

发布时间:2024-05-15 16:54:25浏览次数:

进口加工产品在碳关税的管制范围内。CBAM过渡期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对于划归进口加工项下,且随后以原货物或作为加工产品自由流通的货物,报告申报人应于海关放行程序所在季度结束后的下一季度,在碳关税报告中提交经进口加工后放行可供自由流通的CBAM商品数量以及相对应的隐含排放量,即使加工后产品并非碳关税涵盖的产品,申报人仍须申报进口用于加工的 CBAM 商品的隐含碳排放

来源:外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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