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碳排放管理师官方网站!

全国咨询热线

01059490973

化工生产企业外售二氧化碳产品(如食品级 CO2)能否 从总排放量中扣减?

发布时间:2024-06-17 15:28:24浏览次数:

需要依据相关行业核算报告指南或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的具 体规定来判断是否可以扣减外售二氧化碳。按照《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 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规定,外售的二氧化碳量(来源于化石燃料 燃烧或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源)可以从企业法人边界的总排放量中扣减,来源于生 物发酵法或者空气压缩制取的二氧化碳既不纳入排放量计算范围也不纳入外售的 二氧化碳量扣减范围;按照当前适用的化工生产企业(合成氨生产或甲醇生产) 补充数据表,外售的二氧化碳暂不从补充数据表边界的总排放量中扣减而是在“二氧化碳回收利用数据”信息项下报告。

如何参与碳市场?如何开展碳资产开发、管理、交易、融资、托管?了解详情请 添加微信13691349057(微信同号)联系我们。关注“碳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浏览更多碳资产管理、能源管理、碳排放管理、ESG、碳金融相关资讯。

网站.png

碳资产管理师.png

来源:生态环境部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我国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中国碳峰碳中和如何做到?

>>>生态环境部发声!争取尽快实现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围,哪些行业将入围?

>>>钢铁、石化等7个行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工作已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该如何应对?

>>>全国碳价持续创新高!碳配额成交量激增,如何获取碳配额?

>>>企业如何有效进行碳资产管理,有哪些交易策略?

>>>高碳资产项目包括哪些项目,如何开发?

>>>碳资产开发有哪些类型及合作模式,开发流程有哪些?

>>> 林业碳汇项目及碳汇量如何申报登记,材料有哪些?

>>>个人如何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财富增长?

>>>欧盟CBAM政策实施在即,出口企业需提前准备碳足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