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投融资概念及应用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谈判和实施进程最为突出。其中,在2009年哥本哈根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第15次缔约方会议上,发达国家承诺到2020年实现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每年1000亿美元的气候投融资目标。自从那次会议之后,如何筹集气候投融资资金及如何核算,就成为一个理论和实践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推进了气候投融资的研究和实践。
目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所属机构如绿色气候基金、世界银行和区域多边开发银行对其自身业务的气候投融资有系统性的核算框架和流程。其中,世界银行集团(WBG)、亚洲开发银行(ADB)、非洲开发银行(AfDB)、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欧洲投资银行(EIB)、美洲开发银行(IDB)、国际金融公司(IFC)以及与国际发展金融俱乐部(IDFC)成员在哥本哈根会议后成立了一个气候投融资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一个“Common Principles for Climate Mitigation Finance Tracking”(气候减缓融资追踪共同原则),使这些机构有一个核算气候变化投融资的共同框架,实现透明和一致的国际气候投融资核算体系,提升在气候融资承诺及履行承诺方面的信誉,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信任和问责制机制。
这个共同原则的一个特点,是“气候投融资”(climate finance)只包括那些能够带来减缓气候变化效益的资金。自2012年以来,亚洲开发银行和其他多边开发银行一直在使用这种方法联合报告其年度气候投融资状况,包括气候投融资的统计及投融资所带来的减缓气候变化效益的统计。 在国家层面,目前还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国家对气候投融资有系统性的定义、政策、指南、统计和公开发布的核算报告。
在2015年年底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会议(巴黎会议)召开之前,亚洲开发银行(亚行)承诺到2020年将其自身的年度气候投融资增加一倍,达到60亿美元,其中40亿美元用于减缓气候变化,20亿美元用于气候适应。这个目标大约相当于亚行年度贷款总额的约1/3,这是按照上述的气候投融资共同框架来计算的,只包括了那些能够带来减缓气候变化效益的项目活动的投融资。
亚行在2018年进一步提出,从2019年至2030年的12年时间,源自亚行自身的气候投融资将达800亿美元。在2021年10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会议前夕,亚行进一步宣布这个气候投融资目标提升到1000亿美元。新的目标从年度指标值改为多年累加值,更具科学性和操作性,因为亚行的投资项目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援国先提出项目概念,亚行在所提出的项目概念基础上与受援国磋商项目的具体设计。
一个项目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产生减缓气候变化的效益(减排温室气体和提升气候韧性及适应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受制于项目类型。多年项目统计,更能够体现亚行在援助发展中国家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稳定趋势。下表是亚行自2011年以来的气候变化投融资情况。表中数据是亚行自有资金的气候投融资(即不包括联合融资的气候变化投融资),分为减排和适应气候投融资。
需要指出的是,在过去10多年里,国际上绿色金融的发展和应用相对于气候投融资而言更为普遍和得到重视。2012年11月,世界上第一个国家绿色发展银行——英国绿色投资银行(Green Investment Bank,GIB)正式成立,它以政策性银行为定位,专门致力于绿色经济投资,重点包括五个绿色目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保护或美化自然环境;保护或加强生物多样性;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美国紧随其后,由州政府授权,将康涅狄格州清洁能源基金(CCFF)和康涅狄格州清洁能源金融与投资局(CEFIA)发展成了全美首家绿色银行——康涅狄格州绿色银行(CGB)。
2016年,在中国的倡导下,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正式将发展绿色金融的倡议写入公报。绿色金融首次列入杭州G20峰会议程,G20会议对政府通过绿色金融带动民间资本进入绿色投资领域达成全球性共识。在2017年7月德国G20峰会上,绿色金融再次受到全球关注。最近几年,全球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得到了飞速发展。(来源: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吕学都)
来源: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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