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今日发布的《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金办发〔2024〕96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重大意义,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动力。
2、发挥特色功能:围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关键领域,发挥融资租赁、消费信贷、汽车信贷等特色金融功能,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与水平。 3、加强贯通融合:非银行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用好各地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根据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改善金融服务。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金融租赁公司方面: 鼓励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发挥“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色功能,采用多种租赁形式,满足企业设备更新需求,支持淘汰落后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探索与重点行业设备适配的业务模式,提升服务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能力。参与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申请医疗健康领域经营许可资质,支持该领域设备更新需求(防止变相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探索支持资源回收、拆解、再制造企业的设备资产租赁需求,加强与厂商合作,推动废旧设备回收体系建立。助力小微企业、涉农企业更新设备资产。
2、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方面:对接集团客户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围绕助力企业集团新型工业化,聚焦重点行业,深挖成员单位在各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金融服务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支持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消费信贷等业务,满足集团下游客户设备更新换代、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需求。
3、消费金融公司方面:突出专营消费信贷功能,加快数字化、线上化建设,提升自主获客和自主风控能力,推进金融服务与消费场景融合,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支持居民耐用消费品绿色更新和品质升级。
4、汽车金融公司方面:加大对市政交通企业的融资支持,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相关车辆更新换代。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确定合理的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降低汽车消费门槛。提供置换车接续贷等金融服务,减免提前还款违约金,加强与汽车厂商合作争取贴息支持,加大对二手车市场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
1、优化战略规划和资源配置: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发展战略、经营规划、业务结构和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优化,加大对重点领域、行业的资源投入,支持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大创新研发力度,设计符合行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服务,灵活设计还款(还租)方案。
2、优化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运用信息科技手段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效率和质量。优化内部考核和激励机制,对于践行普惠金融政策的业务,建立完善尽职免责制度。
3、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非银行金融机构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金融产品服务的普惠性和可及性。规范渠道类合作机构经营行为,加强名单制管理,规范催收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四、加大监管政策支持力度:
1、加强政策跟踪问效:各金融监管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与其他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政策引导和跟踪分析,加强业务统计监测,督促非银行金融机构落实任务。
2、优化外部融资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优化资金来源和结构,通过发行绿色信贷(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绿色金融专项债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3、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积极落实政策、成效显著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监管评级中给予适当加分奖励;推动完善容错免责机制、绩效评价制度等,落实不良资产容忍度和尽职免责监管政策,严防道德风险。
4、加强行业自律保障:相关行业协会要组织非银行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总结经验做法,维护市场环境,发挥自律功能。 这一通知旨在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管支持,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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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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