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自然资源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任务,推进“绿水青山”型自然资源要素向“金山银山”型资产转化,按照部、省、市蓝碳交易相关部署,规范蓝碳交易技术标准,现印发《红树林保护项目碳汇方法学(试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红树林保护项目碳汇方法学(试行)》的通知》
2.《红树林保护项目碳汇方法学(试行)》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红树林保护项目碳汇方法学(试行)》的通知.pdf
Copyright © 2012-2018 碳排放管理师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409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