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共有 8 个地区建立了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自条例施行后,不再新建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来源:外贸司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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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的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组织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由湖北省牵头建设、运行和维护)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由上海市牵头建设、运行和维护)。全国碳排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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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行业包括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发电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火力发电、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发电)。符合上述年度排放量要求的自备电厂(不限行业)视同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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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市场可以分为强制性的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性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强制和自愿两个碳市场既各有侧重、独立运行,又互补衔接、互联互通,共同构成了全国碳市场体系。碳市场的建立不仅有助于实现减排目标,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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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碳关税是对欧盟碳市场机制的补充,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联系:(1)覆盖行业上,碳关税对标欧盟碳市场管控行业,且预计最快在2026 年前纳入 CN 代码为“29”开头的有机化学品,争取在2030年前纳入所有欧盟碳市场覆盖行业/活动。(2)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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